深圳交警实行“双罚”措施,严查民生行业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违法行为
​晶报记者 熊小敏 实习生 张端玮 通讯员 刘明
2021-03-25 22:44

为进一步加强深圳市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提升全市覆盖电动自行车安全头盔佩戴率,有效预防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深圳交警于3月25日起开展骑电动车不戴头盔专项整治行动。

据介绍,整治行动对普通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不戴头盔的,第一次开警告单,并将其与机动车首违免罚进行关联。通过两个阶段整治逐步强化执法力度,提升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安全意识和上路行驶必佩戴头盔的意识。整治行动时间覆盖全天,并在全市部署涉电重点区域,严查驾驶电动车未佩戴安全头盔行为。

对民生行业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的,实行“交警罚”加“企业罚”的“双罚”措施。紧密联合企业、共管共治,将所有快递外卖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不戴头盔情况通报给企业,企业将启动停单的方式进行处理。

25日上午,罗湖交警大队东门中队在深南东门路口开展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整治行动。“整治行动中发现部分快递、外卖骑手存在不规范佩戴安全头盔的情况,如头盔挂在车把上、放置在车筐或外卖箱里,或者只是将头盔扣在头上不系安全扣。”罗湖交警大队东门中队民警李一明介绍,深圳交警对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骑手予以开单警告并进行现场教育,同时通过深圳交警后台大数据系统将该情况通报到企业,由企业开展系列岗前安全训示,进一步督促教育违法骑手。

深圳交警提醒:

广大电动自行车驾驶员要正确佩戴好安全头盔,不要仅仅只是将头盔放置在头上,要戴稳系牢。在涉摩涉电交通事故死亡中,绝大部分都是因为没有佩戴安全头盔造成的。随着温度上升,不少驾驶人觉得佩戴头盔既麻烦又闷热,就随手将头盔悬挂在车把手,或是将头盔放到外卖箱或车筐里。此时一旦发生事故,是极易造成伤亡事故的。由于摩托车和电动车稳定性极低,二轮触地不容易保持平衡,身体往往会受惯性影响向前冲,或是被车辆带倒,这两种情况都极易伤害到头部的。佩戴安全头盔的驾驶员可借助头盔缓冲头部的撞击,同时有效防止头部直接碰撞地面或是硬物刮碰导致伤害。请广大电动自行车驾驶员不要掉以轻心,上路行驶务必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编辑:陈章伟

(作者:​晶报记者 熊小敏 实习生 张端玮 通讯员 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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