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一乡镇合同工侵吞涉农公款7700多万被判处无期徒刑
读特记者 严俊伟 通讯员 黄胜龙
2018-07-23 10:37

广州一乡镇财政所合同制会计因沉迷手机下注网络赌球和澳门赌博,欠下巨额赌债,为弥补亏空,将贪欲之手伸向了乡镇财政所涉农公款账户。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依法对蓝炽强贪污案进行一审宣判,以贪污罪判处被告人蓝炽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违法所得财物予以追缴,发还广州市花都区梯面镇人民政府。

据了解,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广东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服务发展大局,助力脱贫攻坚,依法严惩侵吞涉农资金的全国典型“小官巨贪”案。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0年1月至2016年12月,被告人蓝炽强在担任广州市花都区梯面镇农村会计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兼镇政府财政所会计期间,利用管理会计账目、代发工资等职务便利,通过虚增本人工资、重复报账、虚构工程项目款支出等方式,侵吞财政公款共计7745万余元。主要用于支付在“皇冠网”网站上通过手机下注的网络赌球和澳门赌博所产生的赌债,及购买车辆等消费品予以挥霍。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蓝炽强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蓝炽强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属于坦白行为,依法可以从轻处罚。综上情节,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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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说法

负责审理此案的崔小军审判长指出,被告人蓝炽强虽为财政所合同制工作人员,但根据我国刑法第93条之规定“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及刑法第382条第二款之规定“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依法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国家公职人员或受雇于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与网络赌球和澳门赌博活动,是近年来司法判例中的新现象。国家工作人员不良兴趣爱好对身边群众具有潜在导向示范性,如果违法行为得不到及时制止和矫正,可能会助长不良社会风气。倾吞公款参赌不仅损公不利己、将人引入歧途,还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具有高度的社会腐蚀性。为此,建议有关部门应加强警示教育和加大法治宣传力度,特别是要加强对扶贫济困、涉农资金等重点领域安全漏洞梳理和风险查控,切实扎牢制度监管的笼子。

编辑 耿超逸

(作者:读特记者 严俊伟 通讯员 黄胜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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