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20日,光明派出所成功打掉一个“捡钱分钱”诈骗团伙,抓获嫌疑人4名,破获案件1宗。
6月24日22时许,事主卢女士行色匆匆地赶到光明派出所报案称:自己刚被骗走900元现金,一部金色苹果6手机以及银行卡里的1.8万元被取走,损失在2.5万元左右。
据事主描述,案发当晚其准备回家时在经过光明街道圳一便利店附近时,看到一名男子掉了钱包,之后又两名妇女立即上前将钱包捡起,并拉着卢女士说见者有份。一时起了贪念的卢女士也没有多想,于是3人商量平分包里的5000元。这时,“掉钱”的男子回过头来边找东西边走路,走到卢女士身边后问:“你们有看到我的黑色钱包吗?”正当卢女士犹豫的时候,男子却一口认定就是卢女士及另两名女子捡了,并要求把身上的钱拿出来看看。受到诬陷的卢女士想也没想把身上的几百元现金和手机全都掏了出来,可男子还是不信,并质问卢女士“你可以把钱存进银行啊,你敢把银行卡给我去查一下吗?”为证明自己清白,卢女士把银行卡和密码都给男子,随后嫌疑人声称去附近的银行查看,不久“捡钱”的两位女子也相继离开现场。半个小时后,还未见男子身影,这才意识到被骗的卢女士立即报警。
接到报案后,民警初步判定这是一起典型的“捡钱分钱”诈骗案。通过调取案发现场的监控录像,发现诈骗嫌疑人作案得手后乘坐一辆小轿车迅速离开现场,之后再没有发现可疑车辆的轨迹。办案民警分析这个犯罪团伙可能属于驾车流窜作案。案发当晚23时许,该团伙4名成员在东莞万江被佛山警方抓获。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黄某芬(女,36岁,贵州人)、安某先(男,38岁,贵州人)、夏某(男,36岁,贵州人)、张某(男,37岁,贵州人)对其合伙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嫌疑人交代,黄某芬等5人一起到光明街道附近预谋诈骗,在寻找目标时发现受害人卢女士一人独自行走,之后由安某行走在卢女士之前再假装大意将钱掉在地上,黄某芬和另一名女子见状后立即上前进行诱骗,夏某则全程在一旁望风,作案得手后再由张某开车逃离现场。事后,5人将诈骗所得进行平分。
目前,黄某芬等4人因涉嫌诈骗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此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编辑 莫 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