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提意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和备案工作指南》公布啦!
深圳安监
2018-07-18 21:48

为严格企业应急预案评审(论证)行为管理,规范应急预案备案申请、受理、审查,进一步精简流程提高行政服务质量和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市实际,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制定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和备案工作指南(征求意见稿)》,现全文公布,向全社会征求意见。

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对征求意见稿有修改意见,可在2018年8月10日前,通过以下提出意见或建议: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5067(邮政编码:518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局 收”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88100100@sz.gov.cn。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

和备案工作指南

(征求意见稿)

为规范我市危险化学品及工矿商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论证)行为,统一各区应急预案备案工作标准,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8号)及广东省安全监管局有关实施细则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指南。

一、应急预案评审和论证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带储存设施的,下同)、储存企业和中型规模以上(含中型规模,中等规模企业指:工业企业年主营业务2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商业企业年销售额2000万以上的批发企业和500万以上的零售企业,下同)工矿商贸企业应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达不到中等规模的工矿商贸企业和危险化学品其他类型企业应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论证。

(一)评审组织方式

1.评审准备。企业成立应急预案评审工作组,落实参加评审的单位或人员,将应急预案及有关资料在评审前送达参加评审的单位或人员。

2.要素评审。评审专家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以下简称《导则》)和有关行业规范,从合法性、完整性、针对性、实用性、科学性、操作性和衔接性等方面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为细化评审,采用列表方式分别对应急预案的要素进行评审。评审时,将应急预案的要素内容与评审表中所列要素的内容进行对照,判断是否符合有关要求,指出存在问题及不足。应急预案要素分为关键要素和一般要素。应急预案要素评审的具体内容及要求见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

3.现场核查:专家实地查看生产经营场所,核对《事故风险评估报告》和《应急资源调查清单》内容是否属实。专家应将核查情况向企业反馈,指导督促企业完善有关内容。现场核查的情况应在评审书面纪要中有所体现。

4.会议评审。评审会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或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主持,其他分管负责人、部门负责人、重点岗位人员和一定数量的专家参加,应急预案的主编人员在会上要对风险评估情况、职责分工、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等主要内容进行介绍,听取参会人员意见。企业要安排专人记录会议内容,最后形成书面的评审(论证)纪要,并由参会者一一签名确认。

5.修订完善。生产经营单位应认真分析研究评审意见,按照评审意见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评审意见要求重新组织评审的,生产经营单位应组织有关部门对应急预案重新进行评审。

6.批准印发。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经评审,符合要求的,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发。

(二)评审要点

应急预案评审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原则,结合生产经营单位工作实际,按照《导则》和有关行业规范,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评审。

1.完整性。具备《导则》所规定的各项基本要素。

2.合理性。组织体系、信息报送和处置方案等切合本单位工作实际,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相适应。

3.针对性。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紧密结合本单位危险源辨识与风险分析。

4.可行性。应急响应程序和保障措施等内容切实可行。

5.衔接性。综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形成体系,并与相关部门或单位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三)评审文件归档要求

为推动企业真实、有效开展应急预案评审工作,促进专家公正客观、遵纪尽责,简化应急预案备案提交材料,提升办事效率,企业应对应急预案评审资料进行留存,专项归档,供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归档资料及具体要求如下:①《应急预案要素评审表》,即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每页有评审专家签名;②评审会议签到表,附件8;③评审会议记录,含参会人员意见记录或录音;④评审书面会议纪要,附件5,含评审会议结论、签名、应急预案编制说明、评审专家资料;⑤评审会议照片和专家现场核查照片。

(四)评审专家要求

1.强制性条款:①参加评审的专家应熟悉安全生产或应急救援方面的理论知识,在评审时能以客观公正、遵纪尽责为职业守则。②评审专家与所评审应急预案的生产经营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2.推荐性条款:①评审专家人数:中型规模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评审专家人数不宜少于5人;中型规模以下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评审专家人数不宜少于3人。②评审专家资格:从事安全生产或应急管理领域工作满3年,具有相关专业的高级职称;或从事安全生产或应急管理领域工作满7年,具有相关专业的中级职称;或从事安全生产或应急管理领域工作满5年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五)论证组织形式

预案论证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或主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组织本单位相关人员进行,如本单位技术能力不足,也可外聘应急救援方面的专家协助。预案论证可采用演练,也可采取会议的方式进行。会议论证的,参见本指引(一)至(三)项规定。演练论证的方式如下:

1.演练组织。企业制定演练计划,成立演练工作组,落实参加单位或人员,明确演练目标、任务、流程和安全注意事项。编制演练工作方案和脚本,培训参演单位和人员,确保所有演练参与人员掌握应急预案内容和演练安全活动规则。新编新修订的综合应急预案在演练前,应组织桌面推演或预演。演练前做好安全检查,确认安全后,实施演练。安排专人采用文字、照片或视频记录演练过程,演练结束组织评估。

2.评估准备。演练组织机构内要设立评估组。演练前,评估组要提前制定演练评估方案包括①评估内容:演练准备,演练组织与实施,演练效果等;②评估标准:演练各个环节应达到的目标评判标准;③评估程序:演练评估工作主要步骤和任务分工。演练时,评估组人员根据分工,在演练过程中记录演练发现的问题和不足,收集评估需要的各种信息和资料。

3.评估论证实施。演练结束后,评估人员或评估组负责人现场对应急演练发现的问题、存在不足和取得的成效进行口头点评。评估人员针对演练中的观察、记录以及收集到的信息和资料,依据评估标准对演练活动全过程进行科学分析和客观评价,重点对应急预案的合理性、针对性及可操作性的提出意见,在应急演练评估报告之外,单独出具书面论证意见,论证意见应忠实于演练评估结论,不得同评估报告内容相冲突。

4.修订完善。生产经营单位应按照应急预案论证意见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5.批准印发。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经评审,符合要求的,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发。

(六)论证文件归档要求

企业应对应急预案论证资料进行留存、归档,供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归档资料及具体要求如下:

召开会议论证的,归档资料要件同评审流程。开展演练论证的,归档要件如下:①应急演练计划或演练方案;②应急预案培训资料,含培训签到表、培训影像资料。③应急演练记录,演练过程的照片或影像资料。④演练评估报告或演练总结报告(演练评估报告应有评估负责人签名)。⑤论证书面会议纪要,附件5。

(七)论证专家要求

推荐条款:生产经营单位宜选取熟悉本单位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工作特点、从事安全生产或应急管理领域工作满2年、具有相关专业的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作为应急预案论证人员。

二、应急预案的备案

(一)受理机关

1.跨区成品油长输管道单位应急预案备案受理单位为市安全监管局。

2.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储存、装卸危险化学品的港口经营企业除外),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金属冶炼、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备案受理单位为所在地的区(新区)安全监管局。

(二)评审(论证)后申请备案的时限

企业应当在应急预案评审后3个月内,且在应急预案签署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向各相关部门申请备案。

(三)申请提交材料的样式及基本要求

分窗口受理和网上受理两种方式,由企业二选其一,鼓励企业网上办理。

1.窗口受理材料清单:

(1)应急预案备案申报表(原件),样式见附件5;

(2)应急预案评审(论证)书面纪要材料(复印件);

注1.评审书面纪要(样式见附件6)应包括:评审时间、地点、参会单位和人员;应急预案编制说明;评审专家书面评审意见(签名)及评审结论、评审专家相关资料等。

注2.论证意见书(样式见附件7)应包括论证活动的时间、地点、参与单位和人员,应急预案论证的对应急预案的合理性、针对性及可操作性的论证结论。

(3)应急预案文本或电子文档(二选其一);

(4)风险评估结果和应急资源调查清单(复印件)。

2.网上受理材料情况:

(1)应急预案备案申报表(PDF格式);

(2)应急预案评审书面纪要(论证)材料(PDF格式);

(3)应急预案电子文档(DOC或PDF格式);

(4)风险评估结果和应急资源调查清单(DOC或PDF或

格式)。

(四)受理审核量化要求

1.危险化学品企业和规模以上工矿商贸企业申请材料

审核要求:

(1)应急预案备案申报表:①使用正楷字填写(使用电脑打印,无字体要求);②有签署发布日期,填写的应急预案名称同提交材料一致,有版本号(或年份号,由企业自行编号);③有申请日期,有单位公章。

(2)应急预案评审书面纪要:①使用正楷字填写(电脑打印,无字体要求),在企业名称位置加盖公章;②有评审(论证)时间、地点及评审内容;③评审意见栏有评审结论及对应急预案编制情况的说明;④签署栏:有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评审专家等主要参加人员的单位、职务(职称)及签名;⑤评审结论为“评审通过”或“修改后通过”。⑥后附专家职称或资格证书复印件(每人证书复印件数量规格不超过一张A4纸,同一个专家有多个有关证书的需集中复印)。

(3)应急预案:文本①为A4纸双面打印,封面有日期和版本号,有页码,无缺页;②有签署发布页。电子文档①格式为.PDF或.DOC,单独刻录光盘用油性笔在光盘背面标注预案名称。②有日期、版本号、签署发布页,有页码,无缺页;

(4)风险评估结果和应急资源调查清单:①文本为A4纸双面打印;②有页码,无缺页。

2.其他工矿商贸企业申请材料参照以上要求进行审核。

3.受理及审批负面清单:

(1)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受理业务范围的。

(2)材料不齐全:申请材料缺项、缺页、缺少签字盖章。

(3)超出规定时限:评审后超过3个月提出申请的。

(4)电子文件格式不合要求:电子版无法显示或文档格式不符。

(5)不符合评审规定的:评审结论为不通过。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带存储设施)、使用量达国家标准的化工企业和中型规模以上工矿商贸企业出具论证意见。评审签名字迹潦草,无法辨识的。

(五)办理时限

法定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我市承诺办结时间为2个工作日。

(六)受理及审核流程

1.申请人提交申请后,窗口办理人员应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材料齐全的,出具《受理回执》;材料不齐的,一次性告知需补齐资料,并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受理业务范围的,告知理由,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2.申请材料受理后,要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符合受理审查量化要求的,均应备案并发证。如发现有负面清单说列问题,审查时发现存在负面清单(2)(3)(4)情形,一律不予备案,并及时送达《不予备案通知书》。如受理后又发现存在负面清单(1)项情形,应予备案并发证。

附件:

1.综合应急预案要素评审表(空表)



2.专项应急预案要素评审表(空表)



3.现场处置方案要素评审表(空表)



4.应急预案附件要素评审表(空表)



5.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申报表(样表)



6.应急预案评审书面纪要(样表)



7.应急预案论证意见书(样表)



你的意见很重要,

快按要求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

提出你的建议吧!

        编辑 王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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