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长生回应狂犬疫苗生产记录造假:涉事疫苗未销售

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官网
2018-07-17 16:51
摘要

通告指出,国家药监局近日根据线索组织检查组在对长春长生生产现场进行飞行检查时发现,长春长生在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生产过程中存在记录造假等严重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行为

7月15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通告,在对我公司生产现场进行飞行检查时发现,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生产过程中存在记录造假等严重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GMP)行为。此次飞行检查所有涉事疫苗尚未出厂销售,全部产品已经得到有效控制。

出现这样的问题,我们深表歉意。由此给公众带来的恐慌我们深感内疚和自责。药品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在检查组发现问题后,公司第一时间把所有涉及的批次疫苗全部封存,避免流向市场。为保证用药安全,公司正在对有效期内所有批次的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细胞)全部实施召回。

资料图

我们郑重声明,公司所有已经上市的人用狂犬病疫苗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注册标准,没有发生过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不良反应事件,请广大使用者放心。

目前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在企业进行调查,企业正全力积极配合,待有最终结论时,企业将及时向社会及公众公布。

公司将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制定切实可行的纠正措施,进行彻底整改,进一步提升企业生产质量管理水平和能力,加强风险管理,严格执行疫苗生产各项操作规范,确保生产的合规性、真实性、可靠性、可追溯性以及疫苗质量的安全性。

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7月17日

【新闻多一点】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发布“关于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长春长生)违法违规生产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的通告”。通告指出,国家药监局近日根据线索组织检查组在对长春长生生产现场进行飞行检查时发现,长春长生在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生产过程中存在记录造假等严重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行为。

目前,国家药监局迅速责成吉林省食药监局收回长春长生相关《药品GMP证书》。

         编辑 王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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