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深圳市规划国土委发布关于《深圳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6-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的公告。《规划》以2015年为基准年,并以2016~2025年为规划期,对未来十年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统筹安排,提出了地质灾害防治五项原则,确定了地质灾害防治目标和主要工作任务。
地质灾害防治形势依然严峻
《规划》提到,深圳地处东南沿海低山丘陵地区,地形起伏较大,地质构造复杂,东部的龙岗区、坪山区和大鹏新区分布有可溶岩,每年雨季长达6个月,台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频发,极易诱发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
同时,经过三十多年的高速发展,我市已进入高度城市化的发展阶段,强降雨和不适当的工程建设活动不断产生新的地质灾害隐患,地质灾害隐患数量和分布 总体上呈现动态变化,未来一段时期内,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形势依然严峻。
据市规划国土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出台《规划》目的是进一步加强深圳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高全市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水平,提升深圳市地质灾害预防与应急管理能力,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轻地质灾害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充分发挥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对保障城市公共安全、服务城市发展建设、保护生态环境和维护公共利益的基础支撑作用。
地质灾害防治坚持五项原则
根据我市地形地貌、岩土体类型及性质、地质构造以及地下水特征等地质环境条件,并结合已有地质灾害类型和发育程度,《规划》将我市规划区划分为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地质灾害中易发区、 地质灾害低易发区、地质灾害不易发区。另外,依据全市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结合地质环境条件、社会经济重要性因素的影响,《规划》将全市划分出12个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11个次重点防治区和10个一般防治区。
比如,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主要分布在西部沿海、龙华区中北部及光明新区南部、福田区北部、龙华区南部、龙岗区西部丘陵、台地地区、龙岗区中东部及坪山区、大鹏新区,面积 408.89 平方公里,占规划区总面积的 20.47%。
《规划》提出,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五项原则:一是坚持以区为主、市区协同、分类监管的原则;二是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关口前移的原则;三是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综合治理的原则;四是坚持因地制宜、合理避让、分类防治的原则;五是坚持技术创新、机制创新、注重成效的原则。
根据《规划》,我市将大力推进我市地质灾害防治重点体系建设。具体内容包括:继续推进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建设;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进一步推进地质灾害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完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体系等。
编辑 曹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