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场监管部门紧急排查“瘦肉精”羊
深圳特区报记者 易东 通讯员 林晓婵
2021-03-17 11:14

在今年央视3.15晚会上,一则瘦肉精羊事件的报道让人触目惊心。媒体暗访在河北省青县养殖户在养羊过程中,为了增加“出肉率”,偷偷在饲料中添加了“瘦肉精”,并且这些含有“瘦肉精”的羊肉已经流向了全国多地。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2021年3月16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光明监管局马田所执法人员迅速组织开展对辖区内农贸市场和超市内销售牛羊肉等肉制品的商户进行大排查,严防不合格羊肉流入市场,确保广大市民买得放心,吃得放心。当日,执法人员共检查超市内肉类经营主体8家、农贸市场主体5家,暂未发现有央视3.15晚会上反映的来自河北青县的羊肉产品。随后,执法人员对多家经营肉品的餐饮店进行了排查,均未发现涉嫌问题羊肉。

检查中,执法人员督促市场开办方和经营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记录、索证索票、进销货台账制度,不得采购、经营不符合国家标准或法律法规禁止生产经营的食用农产品。马田所在开展全面排查的同时还联合街道快检室对羊肉产品进行抽样检测,多管齐下确保市面上流通的肉制品质量安全。执法人员表示对检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将一律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并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作用,利用网络、微信平台等载体广而告之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升综合整治乱添加违法行为的成效,全力保障好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瘦肉精”是指能够促进瘦肉生长的添加剂,主要包括盐酸克仑特罗、莱克多胺、沙丁胺醇等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猪、羊、牛等牲畜摄入后能加速生长,提高瘦肉率,但“瘦肉精”会在动物体内残留,消费者使用后会对健康形成危害。早在2002年,我国就已经严禁“瘦肉精”作为兽药和饲料添加剂。但仍有一些不良商家超越法律底线冒天下之大不韪顶风作案,他们的行为将触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编辑 昌慧 审核 汪新林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易东 通讯员 林晓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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