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相约!新湖街道开展电动自行车多次违法未处理“上门”行动
深圳特区报记者 王奋强 通讯员 陈力源 李洁玲
2021-03-16 18:03

近期,新湖街道交安办联合楼村社区、圳美社区、新羌社区以及光明交警中队利用周末时间开展电动自行车多次违法未处理“上门”行动,通过上门督导的方式逐个督导电动自行车车主及时处理违法。

“我年纪比较大了,也不怎么识字,直到你们给我打电话,我才知道我驾驶电动自行车违法了。但我实在不懂怎么处理,这个处理电动自行车违法的操作对我来说太难了。”在电话提醒时,一位65岁的黎大爷向工作人员求助。工作人员了解详细情况后立即为黎大爷提供了“上门”服务,现场协助黎大爷处理违章3宗,并仔细讲解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知识和行车安全常识等内容,提醒黎大爷骑乘电动自行车时必须佩戴安全头盔、走非机动车道、不闯红灯,做到遵规出行、平安出行。

交通安全无小事,电动自行车违法不容小觑。电动自行车违法、提示、缴款,是启动电动自行车备案完成之后进入目前常态管理的最后一个环节。目前电动自行车参照机动车模式进行管理,在执法上分现场和非现场执法,同时采用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对于缴纳流程不熟悉的市民将予以指导和适当的安全提示。电动自行车违法可通过关注“深圳交警”或“深圳交警权威发布”进行线上处理,或前往距离较近的交通违法自助处理机、执法地进行现场处理。多次违法未处理的骑乘人员在考驾照、征信方面将会有所影响。

据了解,截至3月16日,新湖街道通过电话通知的方式累计提醒电动自行车违法未处理车主294人次,通过“上门”督导的方式累计督导电动自行车违法未处理车主37人次,累计督促电动车车主处理违章933宗。

实习编辑 梁晶晶 审核 谭凤希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王奋强 通讯员 陈力源 李洁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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