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关:7月16号起携带现金别超额最高罚50万港元

深广电第一现场
2018-07-04 12:11
摘要

7月16号起!

为了打击黑钱以及

非法跨境融资活动

香港海关宣布从7月16号

携总价值超过12万元港币

约合10.2万人民币的现金

或不记名可转让的票据等

入境香港需要申报

海关出动搜钞犬

可嗅出超带钞票

接受过特别训练的搜钞犬,灵敏的嗅觉可分辨出钞票墨水的浓度,它们将于7月16号起,驻守全港各口岸关口,如果发现有旅客携带大量现金入境,就会有反应,海关人员就会上前,要求检查旅客行李。

根据新推出的条例,旅客或香港居民如果携带总价值超过12万港币,约合10.2万人民币的实体货币及不记名可转让票据,例如旅行支票等,入境时需通过红色通道,主动向香港海关作书面申报。

在出境或过境方面,抵港人士或离港人士,如果海关人员要求,也需要如实披露或申报所携带的金额数目。香港海关强调,这项新措施并不是外汇管制,而是履行国际责任。一般旅客不会受太大的影响,而整个清关程序仅需2、3分钟,预计会简便快捷。

设三个月宽限期

期满查获最高罚款50万港元

香港海关又表示,将于7月16日至10月15日,设定为期3个月的宽限期,对于违反规定的人仅作出书面警告。宽限期满之后,首次违反规定者需向海关缴纳2000港元罚款,无需接受刑事检控,但如果再犯,则会被交给法庭处理,最高可被罚款50万港元及监禁两年

编辑 桂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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