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侵犯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和知情权 市消委会启动“扫码消费”问题监督工作
深圳特区报记者 庄瑞玉 通讯员 张媛
2021-03-15 16:06

统计数据显示,有97.02%的商家采用了扫码消费,其中95.64%的商家在扫码后仍须关注或授权才可进行消费。3月15日,深圳市消委会正式启动扫码消费问题监督工作。市消委会认为,扫码消费涉嫌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犯消费者自主选择权、知情权。

明明只想点个菜,却被要求关注公众号,甚至还要求验证手机号码、授权个人地理位置,填写姓名出生年月等个人信息,不然就不能点菜。……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发展与普及,扫码消费成为市场主流,点餐码、乘车码、付款码等等无处不在。扫码消费在给日常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隐忧,要求消费者如此操作是否合理?消费者是否存在隐私泄露?

日前,深圳市消委会组织志愿者开展初步调查,共走访了36个大中型商超,26个连锁餐饮品牌共计260个门店。统计数据显示,有97.02%的商家采用了扫码消费,其中95.64%的商家在扫码后仍须关注或授权才可进行消费。

(统计数据截至2021年3月14日)

同时,深圳市消委会以线上投票的方式调研了消费者对扫码消费问题的看法,共963名消费者参与了投票。其中945名消费者遇到享受服务前必须关注公众号的情形,949名消费者遇到需同意授权或注册会员才能使用的情形,941名消费者表示介意商家收集个人信息,943名消费者认为商家不应该强制要求关注公众号。

经过调查分析,市消委会认为“扫码消费”存在以下问题:

(一)商家获取消费者手机号、通讯录、精确地理位置等多项与消费无关的信息,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规定的“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

(二)强制消费者关注公众号、授权/读取信息,涉嫌侵害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三)未明示收集、使用消费者信息的目的、方式、范围,涉嫌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

为维护消费者权益,使扫码消费发挥应有的便利优势,而不是成为消费者的“累赘”,市消委会“三问商家”:

第一,点餐、支付停车费等消费行为是否有必要必须关注商家公众号?

第二,商家获取消费者信息作何用途,是否明确告知消费者并征得同意?

第三,商家收集消费者信息是否有完善的信息安全保护机制,以规避消费者信息泄露及不合理使用等风险?

接下来,市消委会将展开进一步的调查、监督工作,对存在利用扫码消费侵害消费者选择权、知情权的行为追到底、问到底。

(原标题《涉嫌侵犯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和知情权  市消委会启动“扫码消费”问题监督工作》) 

编辑 许舜钿 审读 吴剑林 审核 王雯 范锦桦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庄瑞玉 通讯员 张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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