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实施住房限购政策:非云南省户籍自然人限购一套
云视新闻七彩云
2018-07-01 16:17

7月1日,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稳定商品住房市场有关问题的通知”。

通知指出: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坚持调控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进一步稳定昆明市商品住房市场。实施住房限购政策,在昆明市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呈贡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滇池旅游度假区(以下简称“主城五区和三个国家级开发(度假)园区”)范围内,暂停向已拥有上述区域内1套及以上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存量住房)的非本省户籍人士销售新建商品住房;暂停向未满十八周岁非本省户籍人士销售新建商品住房。在上述区域内无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存量住房)的非本省户籍且年满十八周岁同一身份自然人限购1套新建商品住房。











编辑 陈湛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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