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日,记者从市公安局消防监督管理局获悉,龙华新区一仓储公司因将小区地下车库擅自改为仓库,存在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擅自施工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被消防部门责令停止施工并罚款3万元。
日前,龙华消防监督管理大队接群众投诉,称位于辖区民治街道星河丹堤小区负二层的地库被改为仓库。消防民警立即前往调查,经核实发现反映情况属实,小区负二层地下车库被深圳市一海投资有限公司擅自施工更改为仓库。据介绍,仓库使用面积为130㎡,共设38个迷你仓,每个仓间面积约3㎡,主要用于储存被子、服饰、纸品等各类物品。消防民警说,该地下仓库为密封设计,若发生火灾,火场高温充斥的浓烟无法消散,后果将不堪设想。
消防民警在进一步检查中发现,该地库还存在未设置消防控制室、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给水设施以及其他自动灭火系统等隐患以及安全出口数量不足的消防违法行为,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消防部门当场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并对该仓储场所采取了临时查封措施。
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规定,该公司因存在擅自改变建筑用途且未经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的消防违法行为,被消防部门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并罚款3万元。
消防民警提醒,车库改仓库容易出现消防监控“盲点”,安全隐患不容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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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根据国家《消防法》的相关规定,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不得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并应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应当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地下停车库改成家具仓库明显不符合上述规定。
前车之鉴
1、2014年10月15日晚7点多,合肥市徽州大道绿园小区东门地下车库起火,燃烧近20个小时后,大火才被控制。经调查,该小区近600平方米的地下车库被改成了仓库,堆满了衣服、鞋子、皮包等易燃物品。
2、2014年12月12日,广州天河区黄埔大道中嘉惠苑商业写字楼地下仓库突然起火,现场浓烟滚滚,直窜高空。消防部门出动近20台消防车到场扑救。经初步调查,起火建筑嘉惠苑的产权人将地下室对外出租,承租人为追求经济利益擅自将原本用作停车场的地下室改造为几个储物间。
3、2016年2月19日上午11时,南京六合马鞍街道黄岗社区祥和苑小区三栋2单元突发大火,消防官兵、民警及业主用了近一个小时才将大火扑灭。经调查,发生火灾的是一栋刚刚交付使用几个月的安置楼房,几十户拆迁户拆迁留下的门板、废旧沙发及板材舍不得扔掉,通通塞进了该栋楼的地下停车场,于是停车场变身仓库,安全隐患丛生,最终酿成火灾。
4、2016年03月22日,杭州一栋民居地下车库起火,初步调查该地下车库租给了附近市场做服装生意的租客做仓库用,里面堆放了五六千件衣服和布料。
编辑 波塞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