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巧舌如簧骗人钱财终受严惩 刑事申诉维护正义还公道
读特记者 上官文复 通讯员 孟广军
2018-06-27 22:31

一名女子因被人多次骗取钱财而通过法律途径索赔无门,最后求助于检察院刑事申诉部门。检方经过曲折的调查取证,近日终于使嫌犯得到严惩,为受害人讨回公道。

轻信他人上当受骗

开冻品店的个体户李女士(化名)借出去了两百多万元,迟迟不能收回。2014年8月,她委托詹某某帮助她讨债。

机灵的詹某某嘴巴很甜,先是满口答应帮助追债。他以各种理由多次向李女士索要了不少钱,却一分钱债务也没追回来。

在得知李女士经营冻品店后,就以有亲戚在海关缉私局为由,声称可以拿到海关拍卖的价格便宜的牛仔骨。

李女士信以为真,先后给了詹某55万元,请他帮助购买海关拍卖的牛仔骨。

此后,她反复催着要货,詹某某编出种种借口。一个多月过去,李女士依然没收到牛仔骨。她再次找到詹某某,詹某某面有难色,说给她写张欠条,并承诺如果月底拿不到货,就将钱如数退还。李女士只好同意了。

2014年12月,詹某某因在帮其他人追债过程中犯了非法拘禁罪抓捕。10个月后,詹某某刑满释放,并没有还钱。

李女士这才明白自己遇到了骗子。2016年3月,她向公安机关报了案。

以法律途径追讨未果

詹某某被抓获后,坚称自己没有诈骗。

他辩称,追债未果,是因为没有找到债务人。追债的钱都是李女士自愿给的,而她买冻品的55万元,自己都交给了一个叫“李龙”的人。

从案件表面事实上看,詹某某和受害人签有追债协议;关于购买冻品未成,两人也签有退钱协议,可以通过民事途径解决纠纷;詹某某没有逃跑或隐匿身份,其辩解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经过两次退查,鉴于侦查机关没有完全查清犯罪事实,缺乏确凿、充分的证据,区检察院对詹某某作出了存疑不起诉的决定。

人抓了,又放了,李女士气愤不已。此时已经怀了7个多月身孕的她,四处上访。

被告人终获严惩

她走进了市检察院刑事申诉部。

刑事申诉部副部长刘志殿检察官认真听取了李女士的陈述,仔细审查了申诉材料、原案卷宗和法律文书,又反复听取了被害人提供的手机录音内容,凭借多年的办案经验,认为詹某某实施了诈骗犯罪。由于侦查机关在取证和固定证据方面的欠缺,该案的定罪证据不足,这才造成检察院决定存疑不诉。刘检察官决定亲自出手,查清案情,将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给李女士一个交代。

检察官寻找证人逐一调查核实,证实詹某某所说的亲戚不在海关工作。

检察官又到海关缉私局调查,了解到2014年根本没有拍卖过查扣的牛仔骨,海关也没有叫“李龙”的工作人员,从而证实了詹某某根本就没有履约的能力。

通过多次核实查证,检察官取得并固定了大量的新证据,证实詹某某始终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被害人信任,以图诈取钱财。

深圳市检察院决定改变原不起诉决定,指令区检察院对詹某某提起公诉。

2018年6月,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詹某某犯诈骗罪,且系累犯,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罚金五万元,同时责令其退赔被害人人民币55万元。

维护正义获好评

申诉复查终结后,深圳市检察院召开了公开答复会,给李女士“说法”。她一度泣不成声,“感谢检察官的责任心和正义感,以及为这个案子所做的一切,让我感受到了温暖和公平正义。”

应邀参会的深圳律师协会党委副书记郑剑民律师感慨道,“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检察院的申诉复查决定,不仅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是维护了法律的尊严,体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接到判决书后,李女士给深检送来了锦旗。她说:“检察官让我从绝望中得到了救赎,更对未来充满了信心。”

案子画上了圆满的句号,刘检察官却心绪难平,“这个案子我们做了大量工作,通过补充补强证据,改变了原案不起诉决定,回应了被害人的正当诉求,严惩了作恶的诈骗罪犯,维护了社会的公平正义,体现了刑事申诉工作的价值。”

“刑事申诉是检察机关内部的最后一道防线。能守住这条防线,让人民群众在具体个案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我很有成就感。”刘检察官自豪地对记者说。

编辑 耿超逸

(作者:读特记者 上官文复 通讯员 孟广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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