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评 | 列车上烟瘾发作,还是得忍忍
读特评论员 邓辉林
2018-06-27 09:08

6月25日,北京铁路运输法院对大学生李华(化名)诉哈尔滨铁路局(现已更名为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在K1301次列车上设置吸烟区和烟具一案,进行一审宣判,判令中铁哈局公司30天内在K1301次列车上取消吸烟区、拆除烟具。

法院的判决说理值得一听。“本院认为,旅客身体健康不受侵害的权利应高于吸烟者的吸烟权益。” 法院还表示,当权利发生冲突时,需要考虑权利在法律价值体系中的位阶,保护某一权利就意味着抑制另一种权利,司法裁判需要通过对个体自由和权利的限制来实现社会利益的平衡;判令中铁哈局公司取消吸烟区、拆除烟具从而实现在列车禁烟,有利于公共环境和公民健康的保护,可以起到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效果。

尽管被告方中铁哈局公司提出长途旅客列车禁烟对部分乘客来说是痛苦的过程、禁设吸烟区可能会对部分乘客和列车公共安全带来更大危害等辩词,但很难让人相信其会为乘客的吸烟权考虑。毕竟,普通列车设置吸烟区由来已久,除非铁路公司观念上发生变化,否则,不会想到取消列车上的吸烟区。

虽然很难让人相信铁路公司会从保障乘客吸烟权的角度考虑问题,但“列车上的吸烟区”确实涉及到部分乘客的吸烟权。列车上该不该设置吸烟区的争论,本质上就是部分乘客吸烟权与其他乘客健康权的博弈。

吸烟有害健康,但吸烟权也是一项权利。对于有烟瘾的人来说,这项权利还很重要。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这项权利应当得到保障。比如,在室外空旷处吸烟不会遭遇反对,在这种地方可以设置烟具。但在人流密集的场所设置吸烟区,则应当十分谨慎。北京铁路运输法院认为,尽管相比车厢内部,列车连接处通风条件较好,但是吸烟所散发的烟雾仍然会飘散到车厢内部,降低列车整体的空气质量,影响旅客的乘车环境。这种考虑是得当的,也可以更进一步——列车吸烟区设在车厢连接处,会影响到临近车厢连接处座位的乘客和走过车厢连接处的乘客。在人流密集区吸烟对其他人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

当如何平衡部分人的吸烟权与其他人的健康权成为一道必答题,北京铁路运输法院的判决给出了令人信服的答案。人们在家里吸烟,除了家里人可能反对,公众并不反对,也没有权利反对,反对的权利同样具有边界;在室外空旷处吸烟,也不会遭遇公众抵制,公众的“权利之手”也不能伸到那么长。但吸烟权不能没有边界,在公共场所控烟或禁烟是平衡不同权利之后的结果。

北京铁路运输法院的判决具有示范意义。如果这一判决能够纳入最高法的指导性案例,就会具有“风向标”意义。那些还在人流密集场所设置吸烟区和烟具的铁路公司、餐饮企业等单位,该学习一下北京铁路运输法院的判决理由了。至于那些吸烟权一时受到限制的朋友,我深深理解你们烟瘾来袭时浑身无力、呵欠连天、昏昏欲睡、烦躁不安的痛苦,但还是请你们忍耐一下吧。待到空旷无人处或家中人去楼空时,再吞云吐雾,何其逍遥!

编辑 张颖

(作者:读特评论员 邓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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