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想一下
如果你手捧奶茶刚走进KTV
下一秒就因为地滑
奶茶没了,人也摔到了地上
这个时候只能自认倒霉吗?
事实上
这与漫画中案例所示情形相似
根据《民法典》规定
若是因为KTV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而造成的损失
是可以要求赔偿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普法君认为,作为经营者,应尽力为消费者营造一个良好、安全的消费环境,尽到相应的安全保障义务,否则,将会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同时,普法君还需要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在公共场所进行活动时,对自身安全也要尽到注意义务,注意相关警示标识,保护好自己的人身与财产安全,避免不必要的损失与纠纷。
编辑 李荆荆 审核 刘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