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觉得警察很“酷”,但他羡慕的不是为人民服务的一身正气,反而打起歪主意弄来假行头扮警察耍“酷”,还想借此发点小财,最终自尝苦果。近日,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龙岗法院”)对一宗假冒警察招摇撞骗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假警察”黄某全领刑七个月。
龙岗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黄某全见自己当警察的朋友很威风,虚荣心作祟之下,于2015年从网上买到一套警察春秋常服,后又从网上买回一副警用手铐,便不时穿上警服在人前显摆一番,自觉很是得意。2017年10月,黄某全又通过互联网办了一张假人民警察证。
身入泥潭,越陷越深,2018年初,黄某全因为手头紧张,便想着冒充警察从哪儿弄点钱花。1月22日晚,黄某全在一个交友软件上发现入住龙岗区坪地街道一酒店某房的被害人张某发出一条不法信息,便根据平时交友的经验,猜测对方是一名卖淫女,遂决定冒充警察对其实施敲诈。当晚23时许,黄某全携带假警察证、手铐及在做保安时配发的一部对讲机,来到上述客房,称张某在酒店招客的行为是违法的,以此向其索要“出警费”。被害人张某在查看了黄某全的“警察证”后,按要求拿出了1200元现金。黄某全离开后,张某觉得不对劲,报了警。次日晚6时许,黄某全被抓获,在其房内,一批假冒警察作案的工具,包括一套制服、一副手铐、一部对讲机及一本假警察证、一把仿六四手枪打火机,同时被缴获。
庭审中,被告人黄某全对上述犯罪事实没有异议。龙岗法院认为,被告人黄某全无视国家法律,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其行为已构成招摇撞骗罪。鉴于其当庭认罪,认罪态度较好,且系初犯、偶犯,依法可从轻处罚,合议庭对部分辩护意见予以采纳,遂依法以招摇撞骗罪,判处被告人黄某全有期徒刑七个月。
被告人黄某全不服一审判决,已提起上诉。
编辑 刘桂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