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要改了 深圳相关方案近期出台
读特记者 戴晓蓉
2016-01-14 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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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正式启动。在昨日省政府召开的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启动实施动员电视电话上,省人事厅、财政厅等部门公布了相关改革方案,副省长温国辉在会上要求各级要严格执行全省统一改革方案,周密部署,扎实推进。副市长艾学峰出席了深圳分会场的会议。

方案明确了改革的总体目标、基本原则、政策措施,并对国家授权我省确定的部分内容做出了相应的规定。

基本原则:

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将以“保持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水平不降低”为中心,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过渡”。

实施范围:

机关单位、公益一类、二类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公益三类事业单位不在国家规定的改革范围内。全省机关事业单位约1.6万名离退休人员不纳入这次改革的范围,他们离退休待遇的调整另行制定政策规定,资金由原渠道解决,相关单位编外人员按规定继续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来保障其养老权益。

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比例:

公务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包括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不含节日补贴以及年终的一次性奖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包括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不含节日补贴。

其他规定:

个人工资超过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工资;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据了解,深圳市的相关改革方案和配套方案也将于近期出台。

编辑 欧阳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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