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万别玩套路,男子使用假材料办入户被拘留
记者 丁庆林 林清容 通讯员 任冠元 王瑜 杨文涛
2016-07-29 0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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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到公安机关办证大厅办理入户手续,在办证民警提前提醒其出示的材料中有一份疑似造假,且将一份《主体责任告知书》交给此名男子阅读并签字后,该男子仍不承认文件系伪造,且态度蛮横。近日,福田公安分局查实该名男子使用虚假医学出生证明的行为,并对该名男子廖某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6月21日,当事人廖某到福田公安分局行政服务中心办理招调工入户手续,福田公安分局人口科民警在办证大厅发现,廖某提供的《医学出生证明》疑似虚假,于是提醒他,但廖某态度蛮横并肯定提供的证明真实有效。民警当场将《主体责任告知书》交廖某阅读签收。该告知书警示,若提供的材料不合法、虚假,公安机关将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追究责任。

此后,福田警方发函对此出生证进行调查,经医院回函查无此出生证记录,确定系虚假。7月26日,民警将涉嫌使用虚假《医学出生证明》的廖某口头传唤至沙头派出所进一步处理。经询问,廖某如实供述了使用虚假医学出生证明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第二项,福田公安分局作出对廖某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福田公安分局人口科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1月至6月,人口科在户政窗口受理业务发现疑似假证的数量为平均每月6宗。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推进个人信用体系建设,确保提高户政入户资料的真实性,擦亮户籍管理这个公安机关的第一道窗口,6月1日起,人口科在福田公安分局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推行使用《主体责任告知书》,群众来办理户政业务,咨询台在前置审核时将《告知书》交当事人阅读并签字确认,告知并提醒当事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必须是其本人依法、依规办理的,并且真实有效,如有违反,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告知书上附带相关法律条款。

自6月1日推出使用《主体责任告知书》后,6月份,福田公安分局人口科仅发现使用疑似假证2宗,环比发现疑似假证率降低66%。

《主体责任告知书》的使用,通过主动对群众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及时进行警示提醒,有效遏止了群众使用假证的侥幸心理,窗口发现使用疑似假证的数量明显降低,减轻了后台审核民警的调查量,也加快了窗口入户审核效率,下一步待经验成熟拟在全福田公安分局户政窗口推广使用。

编辑 莫 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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