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全省年度处非考核位居第一档 深圳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经验受推广
​深圳特区报记者 沈勇
2021-03-10 11:27

3月9日,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举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解读培训会。记者获悉,在全省2020年度处非考核中,深圳位居考评第一档。

国务院公布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为正确理解和落实《条例》规定,指导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开展,推动深圳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再上新台阶,培训会邀请国家处非联办相关负责同志授课解读《条例》。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局长何杰,局党组成员肖志家、时卫干、赖群阳、王新东,市处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以及各区负责同志共90余人参加培训。

共90余人参加《条例》解读培训会,现场座无虚席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时卫干副局长主持本次培训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副局长时卫干主持培训并简要通报了2020年全市处非工作情况。时卫干介绍,2020年,在深圳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认真落实国家处非联办和省处非办工作部署,全市处非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和明显成效。按照“一体两翼”整治思路,强力推进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国家“两办”先后4次通报深圳经验;加强与公检法等部门协调联动力度,陈案化解率创新高;优化升级海豚系统、灵鲲系统功能,加强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推动举报奖励,加强行政核查,全市非法集资案件高发形势得到有效控制;举办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创新启动“深圳市居民金融素养提升工程”,全方位、多渠道、立体式推动宣传教育工作。在全省年度处非考核中,我市位居考评第一档。

国家处非联办相关负责同志解读《条例》

《条例》提出了很多新概念、新要求、新举措,对于运用法治手段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形成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非法集资综合治理格局具有重要意义。培训中,国家处非联办相关负责同志就《条例》出台的背景、过程、意义及内容,进行全面、透彻的解读,指出条例的新变化和未来处非工作的重点,并就参会人员在互动环节上提出的问题进行详细解答。

培训现场互动环节

据悉,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正着手研究关于深圳市贯彻落实《条例》的实施细则,并拟牵头市处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各区制定市、区相关工作机制,让《条例》贯彻落实更有针对性、更有效。市处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各区负责同志通过此次培训,将做好传达与落实工作,进一步组织开展学习培训、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提高我市相关从业人员对《条例》的知晓率和认知度,助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我市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

编辑 高原 审读 刘春生 审核 张雪松 李林夕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沈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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