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牟利出售假冒伪劣“贝亲”,获刑一年半
上海法治声音
2021-03-09 17:16

新生婴儿寄托着两个家庭的希望,更承载着一个社会的未来,因而这些幼小生命需要格外被珍视。然而却有不法分子为了牟利,将罪恶的目光投向了这些新生儿。近期,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嘉定法院)开庭审理一起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案件,被告人因涉嫌贩卖假冒伪劣母婴用品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据悉,该案为上海嘉定法院依法审结的本区首起公益诉讼案件。

为赚钱贩卖假冒“贝亲”

朱某在老家开设了一家母婴店,专卖母婴日常用品。时间一久,不满于线下销售薄利的朱某,将挣钱的主意投向了线上网店,2018年7月开始,朱某以线下母婴店为暂住地,利用互联网平台,开设了多家闲鱼网店,继续开展售卖母婴用品的销售业务。而这一次,朱某为了赚钱,开始通过非法渠道采购假冒“pigeon/贝亲”注册商标且伪劣的奶嘴、奶瓶等母婴用品并在网上销售。自2018年7月至2020年6月,朱某通过在网店贩卖假冒“贝亲”的伪劣母婴产品,共获销售金额合计人民币14万余元。

2020年6月,公安机关接群众举报后前往朱某所在的店铺进行排查询问,眼见自己卖假货之事已是纸包不住火,于是主动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随后,公安机关在朱某住处查获剩余“pigeon/贝亲”牌奶瓶(含奶嘴)715只,奶嘴540只,经商标权利人鉴定,系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后经检测,这些奶瓶及奶嘴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经统计,在朱某经营的网店购买涉案伪劣产品的消费者共有2000余人,网店销售金额合计人民币14万余元(以下币种相同),未销售货值3万余元。案发后,朱某的家属代为赔偿商标权利人20万元并取得谅解。 

检察院依法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2020年11月26日,上海市嘉定区检察院(以下简称上海嘉定检察院)向上海嘉定法院依法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公诉机关认为,朱某在销售的产品中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侵害众多消费者及不特定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其行为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上海嘉定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朱某违反国家产品质量法规,为牟取非法利益,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且伪劣的商品,销售金额14万余元,其行为已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控辩双方认为,被告人朱某系自首,且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意见,合法有据,法院予以支持。结合查扣的未销售金额等,法院最终以犯销售伪劣产品罪,一审判处朱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罚金人民币八万元,同时违法所得予以追缴,扣押的伪劣产品予以没收。

同日,上海嘉定法院还针对公诉机关就此案所提起的附带公益民事诉讼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最终双方自愿达成协议,朱某将于调解书生效后三十日内在国家级新闻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并公开涉案产品的销售时间、销售范围等信息,提示消费者勿使用涉案伪劣产品,以消除危险。据悉,目前朱某家人已于2021年3月5日代其在《法治日报》上公开发布了赔礼道歉声明。

编辑 郑双喜 审核 刘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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