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警方在打击诈骗犯罪案件中,倒追涉案银行卡来源,发现“卡贩”线索,展开了为期半年时间的侦查,斩断一条特大诈骗黑“产业链”,辗转全国17个省市,刑拘110名犯罪嫌疑人。
银行卡,是诈骗案件中必不可少的作案工具。2017年底,龙岗公安分局在案件侦查工作中倒追银行卡的来源,竟然发现在龙岗区南湾街道区域有一个犯罪团伙,他们通过微信、QQ等互联网通信工具,收购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实名注册手机卡、银行卡及配套网银U盾等成套“装备”,然后将收购的身份证复印件交假证制作人员制作假身份证,最后借助安排在物流快递公司的工作人员,将成套的“装备”实物资料贩卖给向全国13个电信网络犯罪重点地区人员及东南亚、欧州等境外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
案情重大,深圳市公安局迅速成立专案组,由市局刑警支队牵头,相关部门协助,龙岗公安分局具体侦办,展开代号为“剪烛光”专项行动,并层报广东省公安厅、公安部列为督办案件。
经过近6个多月艰苦侦查,专案组先后对涉嫌诈骗的百余张银行卡、百余个手机号和近两百个微信号、百余份快递件等线索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分析研判,初步掌握了该犯罪团伙由在深圳南湾街道团伙成员(卡总)、其他省市的卡贩、快递行业工作人员的“内鬼”、诈骗团伙、洗钱团伙(水房)及制假中心组成。
办案民警介绍, 在这一犯罪链条中,“卡贩”负责收购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实名注册手机卡、银行卡及配套网银U盾等各类卡证,每套价格在两三百元,不少生活拮据的人自愿将资料卖给他人换取生活费用;“卡贩”将收购的卡证加价数十元、上百元不等卖给“卡总”,“卡总”将身份证复印件交给“制假中心”制作假身份证,然后借助安排在物流快递公司的“内鬼”,将成套的银行卡套卡实物资料通过网络以上千元的价格贩卖给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诈骗团伙作案获得赃款后,交由“水房”(洗钱嫌疑人)将赃款通过各类卡证转账提现。
“收购的身份证复印件资料是真实的,加上银行卡、手机卡等,犯罪人员就可以注册微信等具备移动支付功能的平台账号,更加方便洗钱。”民警介绍。
5月5日,专案组组织警力400人,分赴惠州、重庆、苏州、合肥、大连等全国17个省、市、县(区)展开统一收网。行动中,民警克服点多、面广、异地抓捕等诸多困难,一举抓获目标犯罪嫌疑人110人,现场缴获假身份证933张、银行卡1892张、U盾1070个、手机265部、电脑81台、帐本16本、U盘12个、电话卡621张、密码器234个,假公章246枚及制证设备一批。
目前, 110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初查涉案数百宗,涉案金额达数百万元,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见习编辑 周梦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