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建议设“科创特殊综合保税区”实施全新监管模式,推动福田保税区全新升级
深圳特区报记者 周元春 李舒瑜 甘霖
2021-03-05 07:58

现有海关监管模式下,科研设备、物资进出保税区困难;除了保安,其他人员不得在保税区内居住的规定,导致科研人员连续攻关实验的需求难以得到保障……

住深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波顿集团董事会主席兼总裁王明凡在调研中发现,作为合作区落实国家战略部署的重要承载区和先行启动区,福田保税区的监管模式已经不适应合作区发展要求,建议将福田保税区升级打造为“科创特殊综合保税区”。

王明凡说,我国现有的六种海关特殊区域暂无专门针对科创产业设置的监管模式,而随着福田保税区原有产业的逐渐腾退和科创产业的不断引入,现行保税区海关监管政策中的部分规定已不符合科创产业发展的实际需求。

为此,王明凡建议,升级福田保税区,构建有利于科技创新的海关监管体系。“建议由海关总署为河套合作区深圳园区制定出台专属的海关特殊监管办法。在保留福田保税区有利于科创活动的保税政策基础上,对现行监管政策中不符合科创产业发展需求的条款进行突破和创新,探索构建一套优于现有政策,最利于科创要素集聚的海关监管制度,形成‘保税+科创’政策叠加效应。”

王明凡还提出,应创新福田保税区围网监管模式,即以“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区内自由”作为园区海关监管模式的总体目标,在福田保税区内选取试点区域进行电子围网建设的前瞻性研究和布局,试行电子围网监管。通过物联网监控、智能视频监控、电子联网账册监管等措施为进入福保片区的资源要素实现自由有序流动提供技术保障。

此外,王明凡认为,应试点实行有利于科创要素便利流动的创新政策。如在福田保税区开展跨境科研物资正面清单管理试点,对经“一线”进出的货物实施备案管理,大幅简化备案要素。适当放宽对特定科研人员的居留管控,允许经备案的科研人员在园区居住过夜。经主管部门审批,可在园区内建设一定规模商业性生活消费设施和开展商业零售业务,满足科研人员基本商服需求等。

编辑 关越 审读 韩绍俊 审核 范锦桦 张雪松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周元春 李舒瑜 甘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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