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利贷“软暴力”也是违法,3月1日起《刑法》有新规!
深法宣
2021-03-03 20:38

近年来,套路贷、高利贷层出不穷,为了打击这一公害,国家不断加大了对高利贷的打击力度。

与此同时,在高利贷横行的背后,少不了非法催收助纣为虐。暴力胁迫,信息轰炸,上门骚扰借款人,信息威胁、恐吓等情形还存在。

2020年末,《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出台,新增了十多种罪名,催收非法债务也在其中。该修正案已于2021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此次《刑法》修正,除了将采取暴力、胁迫方法催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的行为入刑外,还将“软暴力”跟踪、骚扰等手段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非法债务的行为入刑,进一步加大了对这一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之一 有下列情形之一,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使用暴力、胁迫方法的;

(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的;

(三)恐吓、跟踪、骚扰他人的。

普法君认为,宁防患于未然,毋补救于已然。市民朋友们应当从根源杜绝此类风险,拒绝高利贷,不要使自己卷入非法债务的漩涡。

另一方面,若因一念之差已经深陷非法催收困境,切忌纵容非法行为滋生,要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编辑 李荆荆 审核 刘杰

(作者:深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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