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日,记者从广东省质监局获悉,近期抽查广东省内466家企业生产的535批次儿童相关产品,经检验,发现44家企业生产的44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8.2%。其中,玩具、婴幼儿服饰、童鞋、儿童家具产品不合格发现率分别为:5.3%、10%、10%、28.3%;轮滑鞋产品未发现不合格情况。
本次抽查广东省内331家企业生产的400批次玩具产品,发现21家企业生产的21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5.3%。抽查30家企业生产的30批次婴幼儿服饰产品,发现3家企业生产的3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10%。抽查30家企业生产的30批童鞋产品,发现3家企业生产的3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10%。抽查60家企业生产的60批次儿童家具产品,发现17家企业生产的17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28.3%。
本次抽查将涉及消费者人身健康安全的重要项目作为监管项目,如将玩具、婴幼儿服饰、童鞋、轮滑鞋、儿童家具等5种常用儿童消费品列为重点。将连续抽检中经常出现的不合格项目或不合格发现率偏高的项目作为主要监控项目,如对上一次监督抽查的不合格企业均进行跟踪抽查,抽查面覆盖上年度所有不合格企业。突出抽查集中产区,结合产品区域分布特点,对5种产品集中产区的生产企业进行了重点抽查。
对本次抽查结果,广东省质监局已通报相关省质量监管部门;对本次抽查不合格的生产企业,已责成相关地市质监部门,根据相关规定,责令企业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依法组织复查;对产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生产企业依法进行查处。
编辑 耿超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