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发布七项举措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西江日报
2021-02-28 20:04

肇庆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日前发布《关于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市相关单位和部门进一步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确保工作不留空当,政策不留空白,推动全市脱贫攻坚工作完满收官。

《通知》共提出了七项举措:继续抓好“三保障”政策落实、继续抓好贫困户增收项目、继续做好防返贫防新贫监测工作、继续做好扶贫资产管理工作、继续做好扶贫档案管理工作、继续做好问题整改清零工作、继续做好风险管控工作等。

“继续抓好‘三保障’政策落实”中提出,要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市、县(市、区)行业部门要继续抓好“三保障”政策的落实。教育部门要继续抓好2020年秋季学期教育生活费补助发放工作,同时要做好2021年春季学期教育生活费补助的摸查登记工作;现有的建档立卡脱贫户如有新增的家庭人口,医保部门要继续落实2021年城乡基本医疗保险财政代缴政策,医疗救助政策总体保持不变;人社部门要继续为新增符合参加农村基本养老保险的建档立卡在册人口落实财政代缴工作;住建部门近期要对依靠借住、租房方式解决安全住房的脱贫户进行一次排查,确保脱贫户100%住房安全;因年老或因病、因残导致新出现的无劳动力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无法依靠产业及就业帮扶实现稳定脱贫的建档立卡脱贫户,民政部门要及时纳入政策兜底范围或落实临时救助政策;水利部门近期要针对季节性干旱问题对111个省定贫困村和脱贫户进行排查,确保脱贫户和已脱贫出列的贫困村安全饮水有保障。

在“继续抓好贫困户增收项目”中则提出,要杜绝帮扶项目出现失管现象,加强对扶贫产业基地的管护,确保脱贫稳定性;要继续做好稳岗就业工作,定期跟踪外出务工的脱贫人口就业稳岗情况,防止因失业导致出现脱贫不稳定或返贫;要积极开展消费扶贫宣传推介,做好扶贫产品和农产品加工企业、批发市场、农产品流通企业、电商平台等市场主体对接,建立稳定的产销联系,确保扶贫产品卖得出去、卖得好价钱,不出现滞销现象。

编辑 刘桂瑶  审读 韩绍俊  审核 张露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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