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坪山警方根据群众举报,发现一家公司非法储存5吨柴油,并同时存在其他安全隐患。警方依法对3名相关责任人予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5月15日下午,根据群众举报,坪山公安分局坑梓派出所联合坪山区安监局、坑梓街道办事处、安监办、坑梓交警中队和金沙社区工作站等部门,到坑梓金沙社区对深圳市某物流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现场发现该公司非法储存5吨柴油,同时还存在违规使用乙炔、液化煤气进行货车维修的安全隐患。
经查实,该公司并没有取得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相关许可证。原来,该公司拥有20多辆大货车,为了节约成本,加油方便快捷,遂几人商议后私自购买了没有经过安全检测的储油罐,一次可储存10吨柴油,除了4个灭火器再无其它安全措施。加油员没有经过培训,对安全常识更是一知半解。此外,该公司在对货车进行维修时还违规使用乙炔、液化煤气。储油罐的位置就在马路边上,一路之隔就是出租屋,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
查明情况后,各部门各司其职,社区工作站联系第三方公司对这批柴油进行处理,安监办对电箱予以查封,交警中队对非法储存柴油的车辆进行查处,消防民警对该场所进行查封。坑梓派出所对公司法人李某龙、车队长余某汉、加油员李某丰给予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
编辑 曹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