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首次发布消费环境评价报告,深圳位居前三名

读特记者 李明 文/图
2018-05-10 20:27
摘要

5月10日,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广东省社科院联合发布了《2018年广东省消费环境评价报告》。

5月10日,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广东省社科院联合发布了《2018年广东省消费环境评价报告》。这是广东省首次向社会发布全省及21个地级以上市消费环境评价结果。评价结果显示:2018年广东省消费环境评价总得分为76.11分。其中:佛山、广州、深圳、珠海、中山、东莞、惠州、汕头、湛江、梅州市的评价得分位居前十名。

报告的评价指标体系包括5个一级指标、13个二级指标及39个三级指标的消费环境评价指标体系。从全省消费环境的评价得分来看,广东消费环境整体向好,消费环境建设部分举措走在了全国前列。报告显示,消费者对基础环境方面满意度评价得分最高,为77.18分;在8大类商品满意度方面,整体得分为75.81分,对“生活日用品类”商品满意度得分最高,为78.34分;在8大类服务满意度方面,整体得分为75.40分,对“通信与网络服务类”满意度得分最高,为77.02分。值得关注的是,消费者对“消费维权”指标的满意度评价得分最低,整体仅为71.73分,表明消费者在消费维权方面的获得感不强,对提升维权成效仍有较高的期待。

五个一级指标评价结果分别为:

“质量与安全”排名靠前的城市:佛山、深圳、广州、惠州、东莞、珠海、湛江;

“品牌与诚信”排名靠前的城市:佛山、汕头、广州、中山、深圳、珠海、东莞;

“维权与监督”排名靠前的城市:佛山、中山、深圳、珠海、广州、江门、潮州;

“基础与发展”排名靠前的城市:深圳、中山、珠海、东莞、广州、汕头、河源;

“能力与评价”排名靠前的城市:广州、佛山、珠海、深圳、东莞、惠州、中山。

其中佛山市在“质量与安全”、“品牌与诚信”、“维权与监督”三个方面得分均居于全省首位。

各市处于全省21地市中排名靠前三位及靠后三位的指标如下:

广州市:企业控制、场所安全、企业品牌、区域品牌、正品承诺、价格行为、放心创建、舆论监督、物流基础、新型消费、消费理念、消费水平、维权能力等13项指标排名靠前三位;企业信用、投诉和解、信息基础、居民消费、城乡消费等5项指标排名靠后三位。

深圳市:服务规范、行业自律、企业品牌、广告宣传、价格行为、放心创建、售后提升、行政监管、舆论监督、商业基础、物流基础、城乡消费、新型消费、消费水平、环境满意等15项指标排名靠前三位;产品安全、合同守信、正品承诺、投诉和解、投诉处理、经济贡献等6项指标排名靠后三位。

珠海市:行业自律、产品安全、合同守信、正品承诺、投诉和解、消委监督、商业基础、新型消费、消费理念、消费水平、维权能力等11项指标排名靠前三位;区域品牌、放心创建、经济贡献等3项指标排名靠后三位。

汕头市:场所安全、企业信用、售后提升等3项指标排名靠前三位;服务规范、食品安全、正品承诺、消委监督、舆论监督、服务满意等6项指标排名靠后三位。

佛山市:行业自律、企业控制、食品安全、企业品牌、正品承诺、放心创建、消委监督、舆论监督、维权能力等9项指标排名靠前三位;产品安全、投诉和解、投诉处理、城乡消费、经济贡献等5项指标排名靠后三位。

韶关市:区域品牌、企业信用、正品承诺等3项指标排名靠前三位;商品合格、场所安全、合同守信、广告宣传、价格行为、物流基础、商品满意、服务满意、维权满意等9项指标排名靠后三位。

河源市:服务规范、经济贡献、商品满意、服务满意、维权满意等5项指标排名靠前三位;行业自律、场所安全、企业品牌、正品承诺、放心创建、行政监管、消费水平等7项指标排名靠后三位。

梅州市:场所安全、合同守信、机构设置、经济贡献等4项指标排名靠前三位;服务规范、行业自律、正品承诺、放心创建等4项指标排名靠后三位。

惠州市:商品合格、服务规范、场所安全、产品安全、正品承诺、投诉处理、信息基础、商品满意、服务满意、环境满意等10项指标排名靠前;机构设置、保障机制等2项指标排名靠后。

汕尾市:场所安全、产品安全、投诉和解、信息基础等4项指标排名靠前三位;服务规范、行业自律、企业控制、企业品牌、区域品牌、企业信用、正品承诺、放心创建、保障机制、行政监管、商业基础、居民消费、消费理念等13项指标排名靠后三位。

东莞市:商品合格、企业控制、广告宣传、价格行为、放心创建、行政监管、物流基础、城乡消费、消费理念等9项指标排名靠前三位;食品安全、区域品牌、正品承诺、保障机制等4项指标排名靠后三位。

中山市:正品承诺、广告宣传、售后提升、行政监管、消委监督、商业基础、信息基础等7项指标排名靠前三位;产品安全、价格行为、维权满意等3项指标排名靠后三位。

江门市:价格行为、保障机制、投诉处理等3项指标排名靠前三位;商品合格、服务规范、食品安全、正品承诺、信息基础等5项指标排名靠后三位。

阳江市:场所安全、产品安全等2项指标排名靠前三位;在服务规范、企业控制、正品承诺、广告宣传、放心创建、售后提升、居民消费、消费理念等8项指标排名靠后三位。

湛江市:场所安全、食品安全、正品承诺等3项指标排名靠前三位;城乡消费、新型消费等2项指标排名靠后三位。

茂名市:正品承诺、投诉和解、城乡消费等3项指标排名靠前三位;企业控制、机构设置、售后提升、消委监督、舆论监督、商业基础、物流基础、新型消费、维权能力、商品满意、服务满意、环境满意等12项指标排名靠后三位。

肇庆市:场所安全、食品安全、区域品牌、正品承诺、投诉处理等5项指标排名靠前三位;合同守信、舆论监督等2项指标排名靠后三位。

清远市:企业信用、正品承诺、保障机制、居民消费、经济贡献、维权满意等6项指标排名靠前三位;服务规范、价格行为、行政监管、投诉处理、消委监督等5项指标排名靠后三位。

潮州市:场所安全、合同守信、机构设置等3项指标排名靠前三位;商品合格、服务规范、区域品牌、正品承诺、放心创建、投诉和解、商业基础、环境满意等8项指标排名靠后三位。

揭阳市:商品合格、场所安全、产品安全、正品承诺、投诉和解、保障机制、居民消费、商品满意、服务满意、维权满意、环境满意等11项指标排名靠前三位;企业信用、广告宣传、放心创建、机构设置、信息基础、消费水平、维权能力等7项指标排名靠后三位。

云浮市:商品合格、区域品牌、机构设置、居民消费等4项指标排名靠前三位;服务规范、场所安全、企业品牌、正品承诺、放心创建、售后提升、物流基础、新型消费、消费理念、消费水平、维权能力、商品满意、维权满意、环境满意等14项指标排名靠后三位。

下一步,广东省工商局将充分利用评价报告结果及建议,推进开展全省放心消费环境建设专项行动,推动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强化消费环境建设舆论正向引导,建立消费环境评价数据采集和智能化评价管理平台,提升评价数据质量和评价工作智能化水平,打好放心消费环境建设“组合拳”,为我省持续改善消费环境提供新动力。    

编辑 耿超逸

(作者:读特记者 李明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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