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东莞市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经市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将逐步吸纳在莞合法稳定就业满5年,参加社会保险满5年的异地务工人员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入户东莞;在全市范围内取消农业、非农业以及其他所有户口性质划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
《方案》明确到2020年,基本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有效支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依法保障公民权利,以人为本、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
根据《方案》,明确逐步调整东莞市入户政策,优先解决流动人口存量问题;实行城乡户籍“一元化”登记管理,真实体现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将以居住证为载体,完善积分入户政策,建立健全以居住年限、参加社会保险年限等条件相挂钩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机制。居住证持有人可通过积分等方式,阶梯式享受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医疗卫生、就业扶持、社会救助、公共文化、计划生育等方面的服务。积极拓展居住证的社会应用功能,不断扩大向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公共服务的范围。
东莞市还将加强人口基础信息平台建设,建立以公民身份号码为唯一标识、以人口基础信息为基准的人口基础信息库。
在解决户口迁移重点问题方面,《方案》提出畅通入户新型社区的途径,放开直系亲属投靠,放宽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毕业生及技能人才、特殊专业人才入户条件等3项内容。同时,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合法权益,完善农村产权制度,推动城乡教育事业均衡协调发展等。
编辑 莫 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