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马香猪养殖开启脱贫路
读特记者 石义胜 任琦 实习生 赵俐苇
2018-04-26 09:07
收录于专题:大局

巴马县风光长寿村之“心”。 (梁绍恩 摄)

巴马是中国香猪之乡,饲养香猪正成为很多贫困户脱贫奔康的首选。

“巴马香猪是我们本地的品种,‘企业+村集体+基地+农户’的养猪模式很受欢迎。”巴马瑶族自治县西山乡弄烈村支书唐文发说。

唐文发说的企业是巴马原种香猪农牧业实业有限公司,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龙头企业。公司负责人李章荣介绍,2017年10月,公司与西山乡14个贫困村签订香猪养殖委托合作框架协议。协议约定,采取公司托管集体经济模式,解决深度贫困村集体经济发展难题。14个签了合作协议的深度贫困村利用深圳东西部扶贫协作资金,各一次性投入6.255万元购买30头母猪委托公司养殖,风险由公司承担,公司每年给村集体6万元资金分红,分红直至2020年。今年年初,14个深度贫困村已经收到2017年下半年每村投资回报的3万元。同时,为解决贫困户产业发展难题,采取“公司+村集体+合作社+贫困户”的合作模式。县人民政府从东西部扶贫协作资金中安排500万元,由村集体主导、贫困户参与,建设一批深度贫困村合作社养殖小区,由公司为养殖小区提供种猪、技术、饲料和防疫支持,500多个贫困户每户免费发放2头带孕母猪,生产后养殖到7-10公斤商品乳猪,每头按250元保底价回购,确保每个贫困户每年收入在5000元以上。

4月21日,记者来到养殖基地视频监控室,只见成群结队的巴马香猪不在猪圈躲太阳,而是在外面的草坪上乱跑。“生性野、运动量大,反而保证了肉质鲜美。”李章荣介绍说,别看巴马香猪个头偏小,名气可不小。明、清时期巴马香猪是宫廷贡品,素有“一家煮肉四邻香,七里之遥闻其味”的美誉。1995年,巴马县被农业部特产经济专业委员会授予“中国香猪之乡”;2000年,巴马香猪被列入《国家级畜禽品种资源保护名录》和国家种质资源保护计划;2002年6月1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了《巴马香猪》地方标准;2005年10月巴马香猪获得首批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2006年1月巴马香猪证明商标成功注册。巴马香猪作为广西最有特色的地方特产,在全国都享有很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我们的香猪已经进了深圳的部分商超,平均一斤要卖30多元。”李章荣介绍,下一阶段,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将通过东西部扶贫协作的平台,支持公司加强与深商集团和巴马之窗的合作,拓宽巴马香猪在深圳的销售市场和融资渠道,增强龙头企业以产业促脱贫的能力,带动更多的贫困户脱贫致富。

编辑 陈湛杭

(作者:读特记者 石义胜 任琦 实习生 赵俐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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