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龙岗区统计局通过加强数据监管、加大执法力度、加大普法力度,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保障统计数据质量,获得市统计局肯定,作为唯一一个区在全市统计法治工作会上发言。
加强统计数据监管砺“剑锋”
龙岗区统计局围绕数据生成全过程构建“不能假”的制度安排。
一是强化数据生产监管。加强基本单位名录库、企业入库动态管理。规范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完善数据质量审核评估办法,健全源头数据质量审核评估机制。加大线上监测审核力度,运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从数据生产源头、过程和结果三方面强化监管。
二是压实防惩责任体系。落实各级统计机构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领导班子成员主体责任,认真排查履责情况,强化跟踪管理。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全面清理违背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
三是增强主动纠错能力。落实“管行业就要管统计,管统计就要管数据质量”要求,联合各街道和工信、科创等部门开展数据质量大检查行动,通过自查、数据核查、执法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四是加强与组织、纪检、审计、发改等部门的沟通,加强领导干部统计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实行“一票否决制”,将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纳入监督范围,与28个部门共同建立统计严重失信企业联合惩戒工作机制,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信用联合惩戒格局,有效贯通统计监督与组织监督、纪检监督、审计监督和诚信监督。
加大统计执法力度扬“剑威”
龙岗区统计局严肃治理统计违纪违法现象,构建统计数据“不敢假”的高压线。2020年,以“重点监管+双随机监管”方式,共检查企业55家,立案查处违法企业11家,其中罚款4家,警告7家。按规定将违法企业信息在龙岗统计信息网、广东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龙岗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公示,并同步推送至国家、省、市、区信用网站,形成有效震慑。
加大统计普法力度释“剑意”
龙岗区统计局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等重要改革文件精神作为重大任务来抓,开展统计法“三进”活动。
一是“进机关”。2020年7月,召开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专题学习统计法,区发改、工信、科创等8个单位以党组(扩大)会的形式、各街道以党工委(扩大)会、专题学习会等形式共组织650名领导干部学习统计法,通过学习传达,提高领导干部对统计工作及统计法的认识,有效夯实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根基。
二是“进党校”。推动统计法纳入区委党校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内容。2020年对全区统计系统80人、科级干部任职培训班干部78人开展了2期统计法专题培训,有效增强党员干部统计法律意识和统计思维能力。
三是“进企业”。以专业年报会、“12.4”宪法日、“12.8”统计法纪念日等重要时点开展统计法宣传活动,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提高企业依法统计意识。新年伊始向2021年新增入库的889家企业发放《统计法律事务告知书》《统计信用告知书》《统计法律法规汇编》等材料。其中《统计信用告知书》《统计信用承诺书》为新内容,有效引导企业由被动“学法”变成主动“尊法”,是区统计局主动创新、转变行业监管的新举措,是统计信用建设、法治建设的有效尝试。
编辑 伍偲 审核 刘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