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加强摩托车违法上路整治 严格落实“三查”强化七项执法
​深圳特区报首席记者 解树森
2021-02-07 09:37

近期,本报以《“禁摩”令下深圳街头摩托车又多起来了》为题,报道了市民投诉经常在深圳道路上看见摩托车行驶,甚至是大量摩托车成群结队。同时,在短视频平台也经常刷到摩托车爱好者晒出在深圳禁行道路上骑行的“作品”。市交警局对报道内容高度重视,交警部门有关负责人对本报记者表示,加强摩托车违法上路整治工作。

据介绍,各交警大队将加强辖区道路日常巡逻力度。依托铁骑警力,对路面巡查中发现的摩托车违法上路情况,及时予以查处;加强视频巡查,编制视频巡逻方案,重点对辖区主要道路和公园、商圈等重点区域周边路段加强轮巡,发现摩托车违法上路情况后及时通知路面警力开展查处。

值得注意的是,各交警大队发现摩托车上路行驶的,严格落实“三查”:查驾驶人是取得符合车辆准驾车型的驾驶证;查车辆是否具备合法行驶证及号牌;查车辆上路是否存在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与此同时,按照《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关于禁止摩托车在部分道路行驶的通告》,交警部门加强道路交通管理,维护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全市各交警大队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强化七项执法要求。包括,驾驶摩托车在禁止通行的区域、路段、时段通行的,扣留车辆并处2000元罚款;驾驶人无证驾驶的,处2000元罚款,并可处15日以下拘留;驾驶无牌摩托车的,扣留车辆,处3000元罚款,并处暂扣驾驶证6个月,一次记12分;“炸街扰民”情节较轻的处1000元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行政拘留;追逐竞驶的,尚未构成犯罪的处5000元罚款,证据充分符合危险驾驶罪的依法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利用摩托车非法赛车的,对组织者处5万元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参加者处2000元罚款,可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非法改装摩托车的,依法扣留摩托车,责令消除违法状态、收缴违法装置,对驾驶人、车主可处500元、2000元罚款。

2020年,全市共发生涉及燃油动力摩托车一般程序道路交通事故67起,死亡5人,受伤85人。交警部门全年共查处摩托车各类违法7389宗,涉及无号牌摩托车6275宗,有号牌1114宗,共查扣摩托车6863辆。

记者了解到,下一步交警部门计划与深圳涉摩车友会、行业人员等开展座谈。一方面,敦促摩托车爱好者群体守法依规文明出行;另一方面,加强沟通,收集关于摩托车管理的意见和建议,深圳交警将结合深圳道路实际情况,进行调研论证。交警部门也提醒广大摩友,在深圳限行路段和区域驾驶摩托车将依法予以处罚,请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共建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编辑 高原 审读 韩绍俊 审核 张雪松 李林夕


(作者:​深圳特区报首席记者 解树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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