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车辆故障堵路引发拥堵 施工单位被罚款1万元

读特记者 解树森 文/图
2018-04-04 20:15
摘要

记者4月4日获悉,我市一交通设施公司升降车在施工期间发生故障,且未能妥善组织处理,导致道路在高峰期间发生严重拥堵,深圳交警对公司处罚款1万元。

记者4月4日获悉,我市一交通设施公司升降车在施工期间发生故障,且未能妥善组织处理,导致道路在高峰期间发生严重拥堵,深圳交警对公司处罚款1万元。

4月2日早高峰期间,深圳交警陆续接到市民报警,称福龙路横龙山北行隧道、北环大道、香蜜湖路、香莲立交交通拥堵严重。深圳交警接报警后迅速派出警力赶到现场,对现场拥堵情况进行疏导和处置。

经查,拥堵是由某交通设施公司一辆升降车造成的,该车在福龙路横龙山北行隧道开展隧道内发光标志安装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故障,车辆从5时至7时无法移动。该交通设施公司在开展路面占道施工的过程中,前期未能对施工车辆情况进行及时检查和维护,导致车辆发生故障;车辆发生故障后,未能及时妥善组织处理,最终导致施工路段道路严重拥堵。

记者了解到,针对占道施工,有六类违法是交警部门重点处罚的,未经许可擅自占道施工行为,可对建设单位处5万元罚款,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000元罚款;未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行为,可对施工单位处1万元罚款;擅自设置、移动、占用、损毁交通信号灯、交通监控设施等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行为,可对违法行为人处1万元罚款,并可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施工完毕,未及时清除道路上的障碍物,消除安全隐患的行为,可对施工单位处1万元罚款,对现场负责人处2000元罚款;擅自在交通高峰时段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设管线设施,由此引发道路交通拥堵的行为,可对建设单位处5万元罚款;擅自在交通高峰时段在道路上进行绿化、养护、环卫作业,由此引发道路交通拥堵的行为,可对作业单位处50000元罚款。

事后,深圳交警依法对涉事公司超期占道施工导致拥堵的行为处以1万元罚款。交警部门表示,希望所有占道施工单位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申报并做好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完成施工作业后及时清理现场并安全撤离,共同维护好道路交通安全畅顺。

见习编辑 周梦璇

(作者:读特记者 解树森 文/图)
免责声明
未经许可或明确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读特客户端内容
推荐阅读

读特热榜

IN视频

鹏友圈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