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开始公务人员小学程度综合能力考试

读特记者 啸洋
2018-03-29 16:45
摘要

澳门开始公务人员小学程度综合能力考试。

澳门行政公职局29日发布消息说,第14/2016号行政法规《公务人员的招聘、甄选及晋级培训》已由第23/2017号行政法规作出修订并于2017年8月21日生效。按新法规开展首个以学历程度进行的综合能力评估开考,由3月29日起接受报考,报考期为20天,即3月29日起至4月17日。

发言人说,经修订的统一管理制度由一个开考两个程序,改为两个独立的考试,包括:由行政公职局负责的综合能力评估开考,以及由用人部门负责的专业或职务能力评估开考。综合能力评估开考和用人部门的招聘程序将分开进行。是次开展的小学毕业程度综合能力评估开考成绩有效期为3年,取得“合格” 成绩的投考人,自上述开考的成绩名单公布之日起3年内,如符合法定要件,准予参加由用人部门开展的勤杂人员(起薪点:110点)、技术工人(起薪点:150点)、轻型车辆司机(起薪点:150点)、重型车辆司机(起薪点:170点)、邮差(起薪点:170点)职程的专业或职务能力评估开考。

凡具有小学毕业学历的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且符合担任公职的一般要件(即年满18岁且未达65岁、具任职能力、身体健康及精神健全),均可报考。有意报考人士应于3月29日至4月17日选择使用电子报考服务平台或亲送报考任一方式进行报考,于报考期内递交经填妥并签署的《综合能力评估开考报名表》、身份证明文件副本、以及小学毕业证书或学历证明文件副本。

编辑 曹亮

(作者:读特记者 啸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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