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记者从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获悉,龙岗区首次对建筑物拆除及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实行专项资金扶持,并启动该项资金扶持申报受理工作。
此次龙岗区开展建筑物拆除及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专项资金扶持,是落实《龙岗区建筑物拆除及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管理暂行办法》,促进龙岗区循环经济发展和节能减排的具体举措,是该区首次对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处理及再生建材使用环节实施专项资金扶持,扶持对象精准,扶持力度大,激励企业加大投入、放大生产。
据了解,龙岗区受理建筑物拆除及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专项扶持申报从3月21日起至4月30日止。申报对象是在龙岗区从事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的移动式处理企业和龙岗区注册的固定式处理企业,以及龙岗区建筑废弃物再生产品使用企业(含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企业和工程项目)。
资金扶持按年度补贴,固定式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企业按建筑废弃物处理量每吨资助0.8元,移动式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企业按建筑废弃物处理量每吨资助0.67元,每家企业补贴最高100万元;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按再生骨料使用量每吨资助3.7元,每家企业补贴最高40万元;工程项目按再生骨料直接使用量每吨资助3.7元,按再生建材定型成品使用量每立方米资助30元,每个项目最高补贴30万元。
为做好建筑物拆除及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专项扶持资金申报受理工作,让企业享受到龙岗区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激励政策福利,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制定了相关指南,企业可登陆龙岗政府在线子网站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网站(http://www.lg.gov.cn)或拨打咨询电话(28589871)了解申报详情,可将纸质材料提交至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317室。
见习编辑 李林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