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安委办召开全市2月份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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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19 20:11

3月16日上午,市安委会副主任、安委办主任姚亮主持召开全市2月份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市安委办通报了全市2月份安全生产形势;市安监局通报了各区安监部门1-2月份行政执法情况;各区安委办就如何贯彻落实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解决安全生产领域突出问题工作方案和长效机制建设工作方案等文件进行了发言。会议还听取了龙华区关于工业园区管理、危化品中间仓整治、常态化拉练园区义务消防队、运用第三方机构进行安全生产排查等做法的介绍。市交通运输委、住房建设局、公安交警局、公安消防监管局、城市公共安全技术研究院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上,姚亮同志强调各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2018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要求,结合本辖区本行业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瞄准高风险,着力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将排查整治与执法结合起来,将排查整治与宣传、培训、教育、引导结合起来,早部署、早谋划,全力抓早、抓实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

会议要求

1、各区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在机构改革期间不分心、站好岗、守好责,按照既定的部署将各项工作措施坚定不移的向前推进,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2、各区各部门要按照全市改革创新统一部署,稳步推进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和举报制度等3项改革举措,要敢于亮剑,充分运用执法、宣传、举报、曝光、“黑名单”、联合惩戒等手段倒逼企业真正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3、各区安监部门要以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现场会在深圳召开为契机,全力抓好、抓实粉尘涉爆、锂电池、液氨制冷、危险化学品等直接监管企业的安全监管工作,尤其要严厉依法打击“城中村”违法储存危化品、锂电池等行为。

4、各区及住房建设、道路交通、公安消防等部门要维持“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压态势不放松,要将“两会”期间形成的各项有力措施固化下来形成长效机制,保证“两会”结束后各项措施持续有效实施。特别是道路交通部门要持续狠抓执法、“禁摩限电”、路面隐患排查、交通疏导、“大兵团作战”等措施不放松,切实遏制道路交通事故高发势头。

2月全市事故情况

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全市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6起,死亡4人,受伤2人;同比起数下降73.91%,死亡人数下降80.00%,受伤人数下降75.00%;环比起数下降66.67%,死亡人数下降76.47%,受伤人数下降71.43%。

商贸制造业

未发生事故,同比起数减少5起,死亡人数减少5人。

建筑业

发生事故1起,死亡0人,同比分别下降75.00%和减少4人。按工程类别分析,市管工程、区管工程均未发生事故;零星工程发生事故1起,死亡0人,同比分别持平和减少1人。按细分行业分析,建筑装饰装修业发生事故1起,死亡0人,同比分别持平和减少1人。

交通运输和仓储业

发生事故4起,死亡3人,同比均下降66.67%。其中:道路运输业发生事故4起,死亡3人,同比均下降66.67%。

农林牧渔业、采矿业

未发生事故,同比持平。

其他行业

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均下降50.00%。其中:居民服务业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

各类事故总体情况

2月份,我市共发生道路交通、工矿商贸和火灾等各类安全生产事故223起,死亡14人,受伤45人,直接经济损失77.83万元;同比起数下降13.57%,死亡人数下降58.82%,受伤人数下降38.36%,直接经济损失下降56.28%。

道路交通事故情况

全市共发生98起,死亡13人,受伤44人,直接经济损失18.32万元;同比起数上升4.26%,死亡人数下降43.48%,受伤人数下降39.73%,直接经济损失下降63.74%。

工矿商贸及其他事故情况

全市共发生2起,死亡1人,受伤1人;同比起数下降80.00%,死亡人数下降90.00%,受伤人数增加1人。

火灾事故情况

全市共发生123起,死亡0人,受伤0人,直接经济损失59.51万元;同比起数下降20.13%,死亡人数减少1人,受伤人数持平,直接经济损失下降53.32%。

较大以上事故情况

2月份未发生较大以上事故。

1—2月份全市事故累计情况

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全市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3起,死亡20人,受伤9人;同比起数下降52.08%,死亡人数下降41.18%,受伤人数下降70.97%。

商贸制造业

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分别下降90.91%和88.89%,其中:冶金机械八行业发生1起,死亡1人,同比分别下降90.00%和87.50%。

建筑业

发生事故10起,死亡9人,同比分别上升66.67%和50.00%。按工程类别分析,市管工程发生事故3起,死亡3人,同比均持平;区管工程发生事故2起,死亡2人,同比分别增加2起和2人;零星工程发生事故5起,死亡4人,同比分别上升66.67%和33.33%。按细分行业分析,轨道工程建筑业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分别增加1起和1人;交通工程建筑业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均持平;市政排水管网建设工程发生事故2起,死亡2人,同比均上升100.00%;建筑装饰装修业发生事故5起,死亡4人,同比分别上升150.00%和100.00%;房屋建筑工程准备活动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分别增加1起和1人。

交通运输和仓储业

发生事故11起,死亡9人,同比分别下降60.71%和43.75%。其中:道路运输业发生事故11起,死亡9人,同比分别下降60.71%和43.75%。

农林牧渔业、采矿业

未发生事故,同比持平。

其他行业

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均下降66.67%。其中:居民服务业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

各类事故总体情况

1—2月份,全市共发生道路交通、工矿商贸和火灾等各类安全生产事故538起,死亡46人,受伤122人,直接经济损失287.47万元;同比起数下降2.00%,死亡人数下降26.98%,受伤人数下降26.06%,直接经济损失下降15.56%。

道路交通事故情况

全市共发生260起,死亡35人,受伤119人,直接经济损失69.57万元;同比起数上升30.65%,死亡人数下降22.22%,受伤人数下降26.54%,直接经济损失下降27.19%。

工矿商贸及其他事故情况

全市共发生12起,死亡11人,受伤1人;同比起数下降33.33%,死亡人数下降31.25%,受伤人数下降50.00%。

火灾事故情况

全市共发生266起,死亡0人,受伤2人,直接经济损失217.9万元;同比起数下降19.88%,死亡人数减少2人,受伤人数上升100.00%,直接经济损失下降11.02%。

较大以上事故情况

1-2月份未发生较大以上事故。

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分析

生产安全事故形势总体稳中向好

事故四项指标同比、环比均大幅下降

2月份,全市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经济损失同比分别下降73.91% 、80.00%、75.00%和97.95%,环比分别下降66.67% 、76.47%、71.43%和90.70%,同比、环比死亡人数下降幅度均超过75%。据分析,2月份恰逢春节,节日期间大部分企业、建筑工地停产停工,物流运输经营活动减少,客观导致指标大幅下降。

大部分行业领域安全形势好转

2月份,商贸制造业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建筑行业未发生亡人事故,道路运输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均下降66.67%,其他行业事故起数、死亡人同比均下降50.00%。1-2月份累计数据分析,商贸制造业、道路运输业、其他行业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88.89%、43.75%和66.67%。

建筑行业需进一步加大事故防控力度

虽然2月份建筑行业未发生亡人事故,但1-2月份累计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上升66.67%和50.00%,其中区管工程死亡2人同比增加2人,零星工程死亡人数同比上升33.33%。特别是进入3月份后,各建筑工地陆续复工,发生各类事故的风险进一步增大。

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形势总体平稳

事故四项指标同比全面下降

2月份,各类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和经济损失同比分别下降13.57%、58.82%、38.36%和56.28%,其中死亡人数减少20人,据分析,今年2月份处于春节假期,客观导致指标同比下降。1-2月份各类事故四项指标分别下降2.00%、26.98%、26.06%和15.56%。

大部分区死亡人数同比下降或持平

2月份,罗湖、盐田、宝安、龙岗、龙华、坪山、光明、大鹏8个区事故死亡人数同比均下降或持平,其中罗湖、盐田、坪山、光明4个区未发生亡人事故。

部分街道死亡人数仍然较为集中

2月份,宝安区福海街道、龙岗区龙城街道均死亡2人(均为道路交通死亡事故),分别占全市死亡人数的14.29%。1-2月份,宝安区福海街道、龙岗区坂田街道、坪山区坑梓街道均死亡4人,分别占全市死亡人数的11.43%;南山区西丽街道、龙岗区龙城街道均死亡3人,分别占全市死亡人数的8.57%。

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事故主要指标同比、环比双下降

2月份,道路交通事故死亡13人,同比下降43.48%,环比下降40.91%,道路交通事故形势持续好转。

部分区事故死亡人数降幅明显

2月份,罗湖、盐田、龙岗、龙华、坪山、光明、大鹏7个区事故死亡人数同比均下降或持平,其中龙岗、龙华、坪山、光明、大鹏5个区下降幅度均超过50%。

涉电动自行车事故高发

1-2月份,涉摩涉电交通事故死亡13人,占全市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的37.14%,特别是外卖、快递、配送行业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突出,成为事故易发多发行业。

工矿商贸领域安全形势呈现好转势头

事故主要指标同比呈下降趋势

2月份,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80.00%和90.00%;1-2月份,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33.33%和31.25%。

冶金机械八行业事故降幅明显

2月份,冶金机械八行业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1-2月份,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同比分别下降90.00%、87.50%和减少2人。

高处坠落与物体打击事故仍然高发

1-2月份,高处坠落事故死亡3人,占总死亡人数的27.27%;物体打击事故死亡2人,占总死亡人数的18.18%,高处坠落及物体打击事故均发生在建筑行业。

消防安全形势基本平稳

2月份火灾事故主要指标呈下降趋势

2月份,火灾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20.13%和减少1人,受伤人数持平,火灾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连续2个月同比下降。

住宅火灾有所下降但依旧高发,且多为电气原因引起

2月份,全市共发生住宅(包括宿舍)火灾48起,占火灾总数的38.90%,同比下降14.10%。其中因电气原因引起的火灾26起,占住宅火灾总量的 54.10%。

工作意见和建议

1.各区各部门和单位要全面加强全国“两会”期间我市安全生产工作,深入分析面临的形势和存在问题,充分借鉴运用党的十九大特别防护期形成的有效做法,动员最广泛力量,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防范各类事故发生,坚决打赢“两会”期间安全稳定攻坚战。

2.各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2018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要求,围绕压降各类事故和让企业动起来两个目标,瞄准高风险,着力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将大排查大整治与严格执法结合起来,与宣传培训、教育引导结合起来,以更硬朗的作风、更有效的措施、更深入的排查整治,全力抓早、抓实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

3.春节过后,生产经营单位陆续复产复工、建筑工地陆续开工、新员工上岗作业增多、交通运输趋于繁忙及天气变化大等因素叠加,发生各类事故的风险加大,特别是进入3月份以来,涉摩涉电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急剧上升。各区各部门和单位要时刻保持警醒,认真分析研判当前突出风险,持续开展复工复产安全检查督查,继续强化道路交通、消防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大禁摩限电、路面隐患排查、交通疏导管控力度,坚决防范各类事故回潮反弹。同时,各区各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发挥宣传教育的引导作用,加大主体责任警示录光盘发放和组织观看力度,通过各种媒介,持续广泛地进行安全预警提示,切实提高市民群众安全防范意识。

编辑 曹亮

(作者:深圳安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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