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起,宝安区人民法院启动“惩拒执,清积案”执行专项活动,推出八大举措惩戒“老赖”。14日,记者跟随法警现场执法,全程追击抓捕“老赖”的过程。
记者了解到,宝安法院14日针对一桩合同欠款纠纷案进行现场执法。自2011年3月份至同年8月份期间,原告严先生为被告许某霞做机械加工件,但被告未及时按照合同支付加工款。2013年12月13日,被告立下欠条,载明截止2013年12月3日欠原告加工款合计81230元。原告主张被告于2014年3月30日还款10000元,余款71230元尚未支付。
宝安法院受理并审理此案,原告严先生的委托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而被告许某霞却拒不到庭,法院依法缺席审理,并判决被告许某霞向原告严先生返还加工款71230元及利息。然而,被执行人许某霞依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有线索表明,许某霞又在东莞经营了一家工厂。针对其恶意欠款行为,法院决定对其采取强制司法措施。
上午9时许,法警前往东莞某公司,对被执行人许某霞实行抓捕。10时30分许,法警在该公司院内发现许某霞。一见到法警,徐某霞转身就走,并在法警将其拦住时故意表现得淡定和无辜。经当事人指认,许某霞即该案被执行人,法警遂成功将其捉拿归案。
被抓的许某霞否认该公司是其所有,辩称实在没有能力还钱,且对更换公司地址、电话等行为予以否认。许某霞还称,原告没有提供相应的发票和回执,并且账目不清,所以自己没有履行债务,且自己未接到法院相关通知,就没有到庭应诉。
对此,宝安法院表示,法院在审判阶段会对被告进行传唤,而在原告与被告的案件审理中,被告曾拒签了法院的传票。
最终,宝安法院对许某霞处以强制司法拘留十五天,并表示若被执行人再次拒执,法院方面将再度对其实施拘留,甚至必要时追究其刑事责任。
宝安法院助审员刘锐表示,在打击“老赖”方面,宝安法院已经采取了诸如贴身式曝光、点穴式曝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一定消费行为等手段来加强法院的强制力和威慑力。但债务申请人方面主动积极地参与到案件执行中也很重要,他呼吁所有的债权人在维权的过程中不要过于被动,应该以法律为武器,主动出击,才能实际有效打击“老赖”,真正有效地保障自身的权利。
编辑 刘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