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环境怎样?来看看深圳市首次发布的消费环境指数!

读特记者 何泳 罗莉琼 文/图
2018-03-15 18:48
摘要

消费环境好不好,消费环境指数告诉你。

消费环境好不好,消费环境指数告诉你。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在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组织召开全市第四次会议暨2018年3.15专题新闻发布会上,我市首次发布消费环境指数。指数显示:2017年度深圳市消费环境指数测算结果为111.5,其中消费便利指标接近非常满意水平。副市长黄敏出席会议并讲话。

深圳市先行先试,将测评与发布消费环境指数工作作为《深圳市“安全 放心 愉悦”消费环境创建行动规划(2017-2020)》重要建设工程之一,于2017年完成深圳市消费环境评价指标及测算模型的搭建。经测算,2017年度深圳市消费环境指数测算结果为111.5,其中客观层面为109.2,主观层面为115.0。

从客观层面五个一级指标变化来看,我市消费安全、消费放心、消费基础一直呈现逐年快速、稳步提升的发展态势,其中消费安全指标提高27.9%,消费放心指标提高24.1%,主要得益于几方面:一是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对安全工作的不断加强和重视;二是市场监管力度、商品的抽检频率、抽检合格率等方面提升较高;三是我市市场主体获得省名牌产品数和中国驰名商标数等方面增长较快;四是消费者向往选择名优产、商品,消费基础指标提高19.67%,表明经济水平的增长给广大消费者提供了较为雄厚的消费实力。

从主观层面七个一级指标测算结果来看,大部分一级指标测算结果都是处于消费者满意区间,排名前三的指标分别是消费便利、整体评价、消费安全,测算值分别为132.06、118.10、115.72,其中消费便利指标接近非常满意水平,主要是消费者对产、商品种类和新型支付方式满意度评价较高。消费安全指标显示我市广大消费者对消费场所的相关安全设施,例如电梯、消防、安全指引等的认可度较高,对涉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消费保障条件较为满意。

黄敏代表市政府充分肯定了2017年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要求以更高的标准和要求,全力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要以消费者的诉求为导向,让深圳的消费环境更加安全、放心、愉悦;要以质量强市建设为目标,充分发挥消费维权对质量提升的推动作用;要以“有价值、负责任、受尊重”为追求,进一步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

见习编辑 黄小菊

(作者:读特记者 何泳 罗莉琼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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