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OPPO、VIVO告上法庭,东莞这家网店连连喊冤

读特记者 刘秋伟 通讯员 黄彩华 文/图
2018-03-14 16:50
摘要

​因为被东莞市长安镇的同一家手机配件网店冒用商标在网上销售,东莞市两大知名手机品牌生产商广东欧珀移动通信有限公司、维沃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分别将这家网店告上了法庭。 3月14日上午,在“3.15”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合并审理了上述两案。

因为被东莞市长安镇的同一家手机配件网店冒用商标在网上销售,东莞市长安镇的两大知名手机品牌生产商广东欧珀移动通信有限公司、维沃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分别将这家网店告上了法庭。

3月14日上午,在“3.15”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之际,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合并审理了上述两案。目前,上述两案在进一步审理中。

两公司均索赔经济损失10万元

欧珀公司起诉称,“OPPO”系欧珀公司于2008年注册的商标,后又分别于2013和2014年取得两个相关商标。该商标已经成为知名品牌,在数码通讯行业享有很高声誉,品牌产品也在市场上占据相当大的市场份额。

维沃公司则起诉称,“VIVO”商标已经取得注册商标专用权,并在保护期限内,已成为知名品牌,在数码通讯行业有很高声誉,产品也抢占了很大的市场份额。

欧珀公司、维沃公司经调查均发现,东莞市长安镇某通讯器材配件经营部在其开设经营的阿里巴巴网店大量销售侵犯欧珀公司、维沃公司相关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2017年5月,两家公司均进行公证购买,予以证据保全。    欧珀公司请求法院判令该网店立即停止侵犯欧珀公司的OPPO系列注册商标专用权,赔偿经济损失10万元,赔偿合理开支11484.3元(包括公证费、公证样品购买费及律师费)。

维沃公司则请求法院判令该网店立即停止侵犯维沃公司的相关注册商标专用权,赔偿经济损失10万元,赔偿合理开支11499.3元(包括公证费、公证样品购买费及律师费)。

网店称只是代售请求免责

东莞市长安镇某通讯器材配件经营部的个体经营者田先生到庭应诉。

厂方称,正品的正常销售途径一般是授权大型商店销售的,会有授权书。田先生则称,他不是生产者,只是销售商,是在阿里巴巴上找的供应商,进货采购时没有签订合同,有送货单,但送货单已丢失,他也不了解生厂商的具体名称及相关信息。

法庭上,双方对网店主张的涉案手机配件合法来源抗辩能否成立,能否免去赔偿责任以及若合法来源抗辩不能成立,赔偿金额如何认定等问题展开了辩论。欧珀、维沃公司均认为,网店店主不能提供发票等正式单据证明涉案手机配件存在合法来源,故合法来源的抗辩不能成立,网店即使不是生产制造,其销售行为也应当承担责任。

田先生则称,其实他也是一个“受害者”。他自己不是生产商,只是代为销售,可以配合厂商对生产并供货给他的供应商进行索赔,故请求法院驳回对其索赔诉请。他是第一次做阿里巴巴网店,并不懂。厂家所称的侵权商品,他实际销售时间才几个月,而且只占店里商品很小比例。厂家说他侵权,他就把相关商品下架了。他的网店至今开店才一年多,批发零售都做,但并没有赚到什么钱,厂家索赔太高。

庭审结束时,双方未能达成调解。

编辑 刘桂瑶


(作者:读特记者 刘秋伟 通讯员 黄彩华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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