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将建立省级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重点强化疫苗检查员队伍建设
深圳特区报记者 刘良龙
2021-01-19 22:47

1月19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推进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提出,省药监局建立省级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重点强化疫苗等高风险药品检查员队伍建设,针对疫苗等高风险药品生产企业,配备相应数量的具有疫苗等高风险药品检查技能和实践经验的药品检查员。

《实施方案》提出的主要目标是:坚持职业化方向和专业性、技术性要求,到2022年,构建起基本满足药品监管要求的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体系,进一步完善以专职检查员为主体、兼职检查员为补充,政治过硬、素质优良、业务精湛、廉洁高效的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形成权责明确、协作顺畅、覆盖本省的药品监督检查工作体系,为推动广东省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实施方案》明确,省药监局粤东、粤西、粤北、广州、深圳药品稽查办公室负责承担区域内药品相关环节的现场检查、复查工作,查处相关违法行为;完善省级药品监管部门检查机构设置,负责省级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日常管理;在药品生产聚集的地区,与高水平专业技术机构合作,探索共建药品检查机构,以社会资源补充药品检查力量,实施就近检查和常态化检查。

《实施方案》要求省药监局建立全省统一的检查员库和检查员信息平台,实现与全国检查员库的信息共享和检查工作协调联动。建立健全检查员统一调配使用机制,根据工作需要统筹调配检查员开展检查工作。上级药品监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调动下级药品监管部门开展检查工作;下级药品监管部门在工作中遇到复杂疑难问题,可申请上级药品监管部门派出检查员现场指导。

编辑 曹亮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刘良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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