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备案号牌立功了!交警抓获一名肇事逃逸男子
深圳特区报首席记者 解树森 文/图
2021-01-19 14:30

记者从市交警局获悉,交警部门通过电动自行车的备案号牌,成功侦破一起肇事逃逸案件。

1月14日7时30分,深圳交警接报警,称在龙华区观景路维业成工业园路段看到两辆电动自行车发生刮碰,其中一辆电动自行车已经逃逸。

事故发生后,深圳交警成立办案组对该案件开展调查。经调查发现,1月14日7时27分,一名中年男子驾驶电动自行车逆向行驶在深圳市龙华区观景路维业成工业园路段,车头与正常行驶的一名老人所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事发后该男子驾驶车辆逃离现场,事故造成老人受伤。

办案民警随即调取事发现场监控视频,经过多次比对电动自行车车牌号码,初步判定该肇事电动车号牌为HJ5X7X,但由于数字模糊,无法确认车辆信息以及肇事者身份信息和逃逸方向。这让案件侦查一时陷入僵局,但办案组仍坚持不懈,不放过任何一条线索。通过调取事发监控视频等调查手段进行研判分析后,办案民警最终确认嫌疑人的活动轨迹,并进一步确定住处范围。

后通过倒查视频追踪,民警进一步锁定嫌疑人位置,确认了嫌疑人所驾驶的电动自行车车牌号,并初步掌握了其所在住处,通过人员对比和追踪,民警进一步确定该嫌疑人就是肇事男子龚某,将其抓获。面对突如其来的交警,龚某对肇事逃逸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如果尚未构成犯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交通肇事后逃逸,并已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将受到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如果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将受7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处罚。

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见习编辑 连博

(作者:深圳特区报首席记者 解树森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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