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东莞两会时间官宣:2月4日至6日
南方 +
2021-01-15 10:05

1月14日,东莞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市政协十三届二十二次常委会议先后召开。会议决定,东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于将于2021年2月5日至6日召开,政协第十三届东莞市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将于2021年2月4日至5日召开。

当天上午召开东莞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会议研究关于召开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的问题,表决通过《东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东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的决定》《东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列席人员范围》等,决定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于2月5日至6日在市会议大厦召开。

建议会议议程为十项,主要是:听取和审议东莞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东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审查和批准东莞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及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东莞市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21年预算草案;听取和审议东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东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关于接受东莞市部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辞职请求的决定草案;选举东莞市部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当天下午,东莞市政协十三届二十二次常委会议召开。会议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东莞市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2月4日至5日召开。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东莞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东莞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十三届五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列席东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和讨论东莞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及有关报告;选举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东莞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部分组成人员;表彰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东莞市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以来的优秀(表扬)提案和办理提案先进单位;审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东莞市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十三届六次会议以来提案征集情况的报告(书面);审议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东莞市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其他事项。

见习编辑 王子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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