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发布森林“禁火令”!106天内禁止烧灰积肥、上坟烧纸等行为
深圳特区报记者 戴晓蓉 通讯员 门艳
2021-01-14 18:40

为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发生,切实保护深圳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深圳于1月13日正式发布全市森林“禁火令”。

据了解,此次“禁火令”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4日起至2021年4月30日,禁火区域为全市所有林地及距离林地边缘50米范围内的森林防火区。禁火期间,禁火区域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任何单位和个人进入禁火区域活动禁止以下七类行为:(一)上坟烧纸、烧香点烛等;(二)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等;(三)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四)吸烟、野炊、烧烤、烤火取暖;(五)烧黄蜂、熏蛇鼠、烧山狩猎;(六)烧山、烧杂、烧灰积肥、烧荒烧炭,或者烧田基草、甘蔗叶、稻草、果园草等;(七)其他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

此外,进入森林防火区的车辆和人员,应当自觉接受森林防火安全检查,其携带的火种、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可能引起森林火灾的物品,实行集中保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凡阻挠、妨碍检查工作的,公安部门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规定的单位及个人,将由相关职能部门严格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有关部门同时提醒,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应立即向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或当地区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街道办事处报告。深圳市森林火灾报警电话:12119。

编辑 彭健雄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戴晓蓉 通讯员 门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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