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再度曝光10家安全生产违法违规企业 看看他们因何被罚!

宝安安监
2018-03-02 17:37
摘要

19”安全生产一般违法行为案2017年12月19日,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对深圳市鸿峰五金电子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四款的规定,我局于2018年1月11日...

一时疏忽事关人命!

可就是有一些企业把这句话当儿戏

心存侥幸

对于这样的企业

小编表示强烈谴责!

宝安区安监局近期加大行政执法力度

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企业进行严厉处罚

并予以曝光!

希望各企业引以为戒!

全欣精密模具制品(深圳)有限公司

“1.3”安全生产一般违法行为案

2018年1月3日,宝安区安监局行政执法人员对全欣精密模具制品(深圳)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安装、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安全设备,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于2018年1月23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对该公司给予罚款人民币贰万元的行政处罚。

深圳市科敏传感器有限公司

“12.12”安全生产一般违法行为案

2017年12月12日,宝安区安监局行政执法人员对深圳市科敏传感器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于2018年1月18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对该公司给予罚款人民币肆万元的行政处罚。

深圳正阳工业清洗设备有限公司

“12.14”职业卫生违法行为案

2017年12月14日,宝安区安监局行政执法人员对深圳正阳工业清洗设备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未建立职业健康监护制度,其行为违反了《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我局于2018年1月11日,依据《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对该公司予以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的行政处罚。

深圳市久威科技有限公司

“12.18”安全生产一般违法行为案

2017年12月18日,宝安区安监局行政执法人员对深圳市久威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于2018年1月12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对该公司给予罚款人民币肆万元的行政处罚。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金麟五金电镀厂

“12.5”安全生产危化违法行为案

2017年12月5日,宝安区安监局行政执法人员对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金麟五金电镀厂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未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帐,未对企业内有限空间数量、位置进行辨识,未确定企业内有限空间的危险有害因素的违法行为,其行为违反了《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第七条的规定,我局于2018年1月3日,依据《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第三十条第(一)项的规定,对该公司予以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行政处罚。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联兴塑胶加工厂

“12.25”安全生产一般违法行为案

2017年12月25日,宝安区安监局行政执法人员对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联兴塑胶加工厂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未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且未向从业人员通报,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于2018年1月22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五)项规定,对该公司予以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行政处罚。

深圳市润天顺电子有限公司

“12.7”安全生产一般违法行为案

2017年12月7日,宝安区安监局行政执法人员对深圳市润天顺电子有限公司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四款的规定,我局于2018年1月5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对该公司给予罚款人民币贰万元的行政处罚。

深圳市恒德兴实业有限公司

“12.6”安全生产一般违法行为案

2017年12月6日,宝安区安监局行政执法人员对深圳市恒德兴实业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单位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时间、内容、参加人员及考核结果,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四款的规定,我局于2018年1月8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对该公司给予罚款人民币肆万元的行政处罚。

深圳市新合成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11.28”安全生产一般违法行为案

2017年11月28日,宝安区安监局行政执法人员对深圳市新合成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检查发现该单位未建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于2018年1月10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八条第(四)项的规定,对该公司给予罚款人民币叁万元的行政处罚。

深圳市鸿峰五金电子有限公司

“12.19”安全生产一般违法行为案

2017年12月19日,宝安区安监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对深圳市鸿峰五金电子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四款的规定,我局于2018年1月11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对该公司给予罚款人民币肆万元的行政处罚。

编辑 曹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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