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州原市委书记秦刚被提起公诉

南方+
2018-02-27 19:39
摘要

中共化州市委原书记秦刚因涉嫌受贿一案,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肇庆市人民检察院日前向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提起公诉。

肇庆市人民检察院2月24日发布消息称,中共化州市委原书记秦刚因涉嫌受贿一案,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肇庆市人民检察院日前向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提起公诉;广东省化州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彭朱英因涉嫌行贿、受贿一案,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肇庆市人民检察院日前向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行贿罪、贪污罪、受贿罪提起公诉。

公开资料显示,2016年12月2日,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检察院披露,化州市委原书记秦刚,涉嫌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为相关人员谋取利益,于2016年11月21日被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检察院以受贿罪立案侦查;2017年1月23日,广东省茂名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广东省化州市原市委书记秦刚(正处级)决定逮捕。

编辑 陈湛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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