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司法行政监管场所视频远程会见全面覆盖

读特记者 林清容 文/图
2018-02-10 19:44
摘要

若服刑(戒毒)人员亲属为首次会见,服刑(戒毒)人员亲属应按照《广东省监狱管理局罪犯会见工作管理办法》或《广东省司法行政机关强制隔离戒毒所远程探访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带齐身份证(护照)、居民户口簿或者结婚证等证明申请人与服刑(戒毒)人员关系...

随着2月9日下午,南山区司法局远程视频会见室投入使用,迎来探视亲属,至此,全市各区司法局、新区政法办和3个司法行政监管场所均开通了远程视频会见。截至目前,共开展了32次远程视频会见,受到服刑(戒毒)人员亲属的好评。

据介绍,远程视频会见是监狱、戒毒单位现场会见的拓展和补充,被称为“家门口的探监”。它通过“全网覆盖、互联互通、网上申请、视频会见、实时监控” 一站式服务,搭起一座连接高墙内外的“便民桥”,让亲情温暖在“线上”传递,实现了“高墙内”与“家门口”的温情对话。

开展远程视频会见工作,是司法行政机关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创新社会管理的积极探索,是减少服刑(戒毒)人员亲属会见成本的一项惠民、利民工程。

记者了解到,远程探视预约申请分为现场申请和网上申请两种方式。网上申请时,服刑(戒毒)人员亲属通过访问远程会见预约系统http://ychj.gdsf.gov.cn/或关注“广东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会见预约申请;现场申请时,服刑(戒毒)人员亲属持有效身份证件前往所属县区司法局办理远程会见预约申请。

若服刑(戒毒)人员亲属为首次会见,服刑(戒毒)人员亲属应按照《广东省监狱管理局罪犯会见工作管理办法》或《广东省司法行政机关强制隔离戒毒所远程探访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带齐身份证(护照)、居民户口簿或者结婚证等证明申请人与服刑(戒毒)人员关系的证件,到服刑(戒毒)人员所在的监狱、戒毒单位认定与其亲属关系。

编辑 曹亮

(作者:读特记者 林清容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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