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支队接到群众电话反映,有部分客车经营者为逃避执法,不顾乘客的安危,在晚上和凌晨时分进行违规经营活动,这一行为严重扰乱了春运运输市场秩序,更是为乘客出行埋下重大安全隐患。针对这些情况,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支队重点打击非法营运"错峰违法"行为,春运开始9天来,已检查车辆3609辆,查处各类交通运输违章案件1010宗。其中查处非法经营无证(含黑大巴、无《道路运输证》大巴、租赁大巴)及非法营运小轿车、网约车共149辆;客运班车不按站点停靠上下客、客运包车不规范经营等违章大巴600宗。共实施卸客转运次数43次,共转运乘客1339人次。
2月9日晚上20:38分,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支队值班室接到市民吴先生投诉举报电话,反映一台车牌为桂P82***的银灰色大客车沿北环大道往西一路招揽乘客,涉嫌非法营运。根据这一举报线索,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支队立即要求福田大队执法人员赶赴现场拦截检查。
·福田大队执法人员立即与举报人吴先生取得联系,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将车牌号为桂P82***的嫌疑大客车依法拦停检查。经查,车上共有31名乘客,全是从泥岗路、北环大道沿途路边零散上车,没有在正规客运站上车,所有行李物品没有经过安全检查,该车目的地为湛江吴川,车费280元。执法人员在进一步核查后发现,该车为广西籍客运包车,但此趟运输起点、终点均不在广西境内,车上乘客是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与司机联系,边走边上客,乘客身份信息没有进行核实,行李物品更谈不上安检。为了躲避执法,司机还拿出了一份与第三方人员签的包车合同,企图蒙混过关;同时利用乘客急于回家的心情,怂恿乘客干扰执法人员正常执法。执法人员耐心向乘客解释乘坐违规大巴的危害,同时继续调查取证,依法对该车采取证据登记保存措施。
为让车上旅客能及时回家,福田大队执法人员迅速按照深圳市春运期间卸客转运工作方案要求,协调相关单位安排应急运力实施转运,2月10日凌晨00:55分,31名乘客经银湖汽车站安检和验查后,终于坐上了正规客运客车,踏上归家旅途。
2月9日晚上21时30分,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支队龙岗大队执法人员对辖区交警移交的一台车牌号为粤H0****的"营运非"大型客车进行执法检查。经现场调查,该车搭载21名乘客,开往肇庆封开县,车费每人200元,该车未取得道路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涉嫌非法营运,执法人员依法暂扣该车。车上乘客得知要扣车,出现不满情绪,对执法人员的执法工作不理解,执法人员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安抚好乘客情绪并及时联系龙岗交通运输局做好乘客卸客转运工作,23时35分,21名乘客经汽车站安检和验查后,终于坐上了正规客运客车,踏上归家旅途。
2月10日上午9时许,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支队罗湖大队联合罗湖交警开展整治路边"兜客"违章行为专项行动,一辆车牌号码为粤ND1***车的大巴进入执法人员的视线,该车一路走走停停,违章嫌疑较为明显。执法人员适时拦停该车,经调查,该车从深圳开往陆丰,车上有10余名乘客,乘客表示在罗湖区向西路路边坐上该车,出发至陆丰碣石,每人需支付120元车费,现场无法出示正规运输票据。该车司机对"不按站点停靠上下客、不使用专用票证"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执法人员依法对该车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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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车拉散客的危害
乘客坐包车是否合法?包车拉客有哪些安全隐患?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对此进行了详细解释:
一、包车客运的定义:《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三条规定,包车客运是指以运送团体旅客为目的,将客车包租给用户安排使用,提供驾驶劳务,按照约定的起始地、目的地和路线行驶,按行驶里程或者包用时间计费统一支付费用的一种客运方式。
二、包车客运的主要特征:包车客运系"人找车",即由包车方联系车辆,并自主安排决定运行车辆的起始地、目的地和线路,其用意是方便团体旅客集体出行。
三、包车拉散客的主要表现形式和危害:个别包车客运企业为达到违规牟利的目的,利用电话、微信、短信等通讯方式,以低价为诱惑招揽不明真相的零散旅客乘车,其实际是在变相从事班车客运,其行为构成"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客运经营"违法事实。"包车拉散客"违法行为,乘客并非团体旅客,乘车人具有不特定性,其身份未经查验核对、随身物品未经安全检查,车辆接载旅客过程不按规定站点随意停靠、沿路上下客,超载、绕路、甩客等损害乘客合法权益、威胁乘客人身安全的问题多发,扰乱交通运输市场秩序,安全隐患较大。
四、提醒:市民出行切莫贪图低价或方便而忽略了自身安全,应通过客运站或是运输公司官方平台等正规渠道购票,并在指定的站点上车,履行应有的安检义务;同时,保证乘车信息被完整记录,不仅车辆安全和服务有保障,一旦发生意外情况,日后维权也有据可依。
编辑 李宇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