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上午,德邦物流有限公司金鹏营业部,员工们站在门口,龙岗交警大队民警宣读处罚决定,并现场将一名工作人员带走,进行刑事拘留。
1月24日15时30分许,深圳市德邦物流有限公司金鹏物流园快递点部的快递员刘某育(男,36 岁)驾驶无号牌电动三轮车,车上搭载同事刘某印(男,30岁)沿龙岗区平湖街道丹平公路由北往南行驶送快递,途径丹平公路与横东岭路交汇路口右转弯时,该车车身与沿横东岭路由东往西方向行驶的由董某浩(男,29 岁)驾驶的粤B号牌重型特殊结构货车右后侧车身发生刮碰,造成刘某印当场死亡、刘某育受伤、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根据现场勘查笔录、现场照片、车辆痕迹、车辆检验记录、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等有关证据证明,刘某育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的、制动系存在安全隐患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车速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未按规定戴头盔,且对发现的危险情况采取措施错误是导致此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驾驶三轮车的快递员无证驾驶,但随着事故调查的展开,我们发现事故的发生与快递员所在部门缺乏相关的安全教育也有很大关系。”龙岗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钟基卫介绍,“三轮车上两人同为德邦物流有限公司金鹏营业部的快递员,他们的上级主管对员工在履职过程中,没有尽到监管职责。明知驾驶员没有驾驶证,公司也下发相关文件,主管没有足够重视,结果酿成惨剧。”
记者了解到,该公司备案电动车指标不足,公司仅有 1000 台备案电动车,无自有其他车辆,有快递员 2400 余名,电动车远远不足满足日常工作需求,快递员自带车辆自行管理,未能进行有效监控。公司安全教育培训仅通过微信图片记录,存档图片,未见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及文字说明等;公司对点部开展安全教育培训的情况未能有效掌握;公司的安全生产经费未有制式台账记录。
此外,快递点部使用电动三轮车进行收派快递,快递员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而该公司管理人员一直以来未采取任何措施制止这一交通违法行为,而是默许这一现象存在。
涉事的主管称,新员工入职的时候都会有安全培训,但并不知道无证驾驶电动三轮车属于违法行为。“三轮车在传统观念里不需要驾驶证,不需要车牌,现在深圳我也不知道有没有这方面规定,大家都在用。”他说。
“暂时是对他采取强制措施,涉嫌交通肇事罪的同案犯,下一步大片区负责人,公司上层负责人,有没有履职失职的地方,我们会继续调查。”钟基卫表示。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编辑 程思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