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车票丢了?这三种情况教你怎么办!

读特记者 戴晓蓉 通讯员 蔡立超
2018-02-04 19:16
摘要

在匆忙急切的回家旅途中,总有部分旅客会出现火车票丢失的情况。

在匆忙急切的回家旅途中,总有部分旅客会出现火车票丢失的情况。记者从深圳火车站了解到,旅客丢失车票后,可办理“挂失补”业务,根据丢失时机主要分为三种情况,分别为进站前、列车上和出站前,手续有较大区别。

进站前丢失车票的旅客,须在开车前至少20分钟,到车站售票厅办理“挂失补”业务,手续分为三步。

第一步:旅客需要在发站售票大厅找到办理“挂失补”业务的指定窗口,并提供购票时使用的身份证件以及购(取)票地车站名称、乘车日期、车次、发站和到站等信息,经工作人员确认无误后,旅客按原车票车次、席位、票价重新购买一张新车票。新车票票面信息与原车票一致,但票面上会加注“挂失补”字样。

第二步:旅客持“挂失补”车票上车后,须主动向列车工作人员声明,并提出开具“客运记录”的要求。到站前,列车上的工作人员确认旅客丢失的车票未被他人冒用后,会向旅客开具“客运记录”。“客运记录”与“挂失补”车票是旅客退款必须同时提供的凭证,旅客一定要妥善保管。

第三步:旅客持“挂失补”车票到站后,须主动向出站口车站工作人员声明,并配合车站工作人员进行查验。旅客须在到站后24小时内,到车站售票厅办理“挂失补”车票退票业务。车站工作人员核实“客运记录”、“挂失补”车票和购票时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后,退回“挂失补”车票票款,不收退票费,仅核收2元手续费,并收回“挂失补”车票和“客运记录”。

列车上丢失车票的旅客,须主动向列车工作人员声明,进行补办。经列车工作人员查验旅客本人、购票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原件、购票信息,确认一致后,旅客仅需支付2元手续费就可取得标注有“车票丢失”字样的车票。到站前,列车工作人员确认席位使用正常后,会开具“客运记录”交与旅客。旅客到站后须主动向出站口车站工作人员声明,并配合车站工作人员进行查验。经工作人员确认情况属实,并收回“客运记录”后,旅客方可出站。

出站前丢失车票的旅客,须主动向车站声明,并配合车站工作人员进行查验。经车站人员查实已购车票有效,乘车日期、车次相符,票证人一致后,旅客仅需支付2元手续费就可取得标注有“车票丢失”字样的新车票,旅客可凭该车票和购票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原件出站。

铁路部门提醒,办理“挂失补”业务,仅限于乘坐原乘车日期、车次和席位的列车,只能办理一次,且不能改签、变更到站。原车票已退票的不能挂失;原车票已经改签的,只能对改签后的车票办理挂失;出具“挂失补”车票后,原车票失效,不能作为实名制验证、改签、变更到站、退票及乘车的凭证。“挂失补”车票的退票手续应在票面列车的发站、到站或经停站办理。

编辑 程思玮

(作者:读特记者 戴晓蓉 通讯员 蔡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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