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补贴250万元!广州开发区出台《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深圳特区报见习记者 李竹 通讯员 袁嘉亮
2021-01-04 15:04

记者4日从广州开发区获悉,近日,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新修订出台了《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新的办法加大了对高价值专利的培育资助力度,对高价值专利组合予以每年最高200万元资助。首次设立商标注册资助政策,加大地理标志品牌提升的资助力度,实现知识产权全类别全覆盖,并对新引进的区知识产权领军人才予以最高250万元的补贴。

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在中新广州知识城开展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综合改革试验的批复》及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在此基础上出台,进一步完善了基于知识产权创造、运营、保护、管理和服务的全链条知识产权政策体系,为该区打造全球知识产权高地提供有力的政策环境支撑。

中新广州知识城打造全球知识产权高地誓师大会

新的知识产权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对拥有一件以上核心基础专利,且该专利获得过中国专利奖或广东省专利奖,同时围绕该核心基础专利在上年度申请一定数量的发明专利、PCT专利,并提供高价值专利组合分析报告的企业,分别予以50—200万元的资助。同时,办法还对获得国内(包括港澳台)发明专利授权、通过PCT途径申请专利进入国家阶段(国外)、获得美国、日本、英国、欧盟、韩国发明专利授权的情况,分别予以9000元到4万元不等的专项资助。对于申请资助时处于专利权维持状态的国内(包括港澳台)发明专利,也予以一定数量的年费资助。

该办法规定,对取得国内证明商标、集体商标注册证书的,按照资助每件20万元予以资助。同时对通过马德里体系取得商标注册证并经各指定国核准注册的,或者取得欧盟知识产权局或非洲知识产权组织(OAPI)商标注册证书的,或者在单一国家取得国外商标注册证书的,以及在港澳台地区取得商标注册证书的,均予以一定资金的扶持。同时,办法对农产品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或以地理标志作为证明商标、集体商标注册成功的,给予一次性扶持50万元。对企业获得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权或者获得地理标志商标许可使用权的,分别给予一次性扶持20万元、5万元。新办法保留了原版权及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的资助,基本实现了知识产权全类别全覆盖。

该办法对获得国家、省、市专利奖、商标奖的,按照国家级100%、省级70%、市级50%的标准给予配套扶持。被国家知识产权局予以驰名商标保护的,给予一次性扶持100万元。同时办法也强化知识产权管理和服务的专项资助,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计划5年内引进各类知识产权人才100名。对本区新引进的知识产权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按其在本区实际购房金额的80%分别给予最高250 万元、50万元购房补贴,分5年等额发放。

近年来,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多次出台关于知识产权的重磅政策,不断完善优化全区知识产权政策环境。截至2020年11月,全区专利申请量35237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量11157件;专利授权量20572件,其中发明专利授权量3008件;截至2020年9月,共完成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额21.49亿元,位居全市第一。

未来,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将紧紧围绕国务院批复的《中新广州知识城总体发展规划(2020—2035年)》“打造全球知识产权高地”的战略目标,继续加大力度推动知识产权创造与运用,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等多项战略任务的深入实施,将全区打造为“立足广东、辐射华南、示范全国”的知识产权引领型创新驱动发展之城。

编辑 曹亮

(作者:深圳特区报见习记者 李竹 通讯员 袁嘉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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