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家向门店外扫头发 “扫”来了千元罚单

读特记者 朱良骏 通讯员 袁乐君
2018-01-30 10:05
摘要

其行为违法了《深圳经济特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三款之规定,执法人员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四款之规定,对其处以1000元罚款。

日常生活中,有些商家为了自己的便利,在打扫商铺时,把店内的垃圾往大街上扫,哪怕是一个垃圾袋、一些菜梗或者一个饮料瓶都会成为原本干净的街道上的一个污点,如果每个人都随意向门店外扫垃圾,除了会影响行人的正常通行,还会增加环卫工人的负担。近日,坂田执法队员对一擅自向门店外清扫垃圾的居民处以千元罚款。

当日,执法队员巡查至雪象花园新村道北42栋一楼理发店门口时,发现一名女子把一堆头发从临街门店向街道清扫。这并不是该门店首次向外清扫垃圾,鉴于早前的口头教育无果,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发出了《行政处罚告知书》。其行为违法了《深圳经济特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三款之规定,执法人员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四款之规定,对其处以1000元罚款。

编辑 陈冬云

(作者:读特记者 朱良骏 通讯员 袁乐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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